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九)
发布时间:2023-03-21 16:25:40作者:普门品全文网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卷第九)
守培法师著
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九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皈依弟子云常忍校刊
二示色界天。五。初初禅。二二禅。三三禅。四四禅。五结名色界。初四。初梵众天。二梵辅天。三大梵天。四结名初禅。今初。
阿难。世间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禅那。无有智慧。但能执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无。爱染不生。无留欲界。是人应念。身为梵侣。如是一类。名梵众天。
以上六天。诸修心人。但持五戒。修十善。而不修禅定。故曰无有智慧。以持戒故。但能执身不行淫欲。以无定故。不能执心不交。若戒定兼修。则福慧双足矣。以上叙欲界六天。有戒无定。故不能出欲界。下以叙色界。有戒有定。故能若行若坐。想念俱无。所谓不但身不淫欲。心亦不淫欲也。身心俱净。故曰爱染不生。爱染。是欲界之生因。生因断故。不能留于欲界。乃应其净念。而生于梵天。为梵众之俦侣。梵者。净也。离诸爱染。故名梵天。众。谓梵天之民众也。
二梵辅天。
欲习既除。离欲心现。于诸律仪。爱乐随顺。是人应时能行梵德。如是一类。名梵辅天。
由除欲习。而生初禅。于初禅中。更发离欲之心。即离离欲心也。诸律仪。谓五戒之威仪也。爱乐随顺。即不犯戒律。与威仪也。能行净戒威仪。转化他人。是为行梵德。而不知律仪之所以然。以能应时而行梵德故。则生梵辅天。辅。谓辅佐梵王。而行梵德也。持戒于心。谓之戒律。德表于外。谓之威仪。
三大梵天。
身心妙圆。威仪不缺。清净禁戒。加以明悟。是人应时能统梵众。为大梵王。如是一类。名大梵天。
欲界。身心俱粗而不妙。梵众梵辅。身心虽妙而不圆。惟至梵王。乃能圆妙身心。戒不清净。不名为妙。威仪有缺。不名为圆。威仪不缺。即圆也。清净禁戒。即妙也。加以明悟者。谓明悟戒律威仪之道理。非但能行而已也。行解俱到。威德充满。故能统率梵众。为大梵王。所居之天。名大梵天。
四结名初禅。
阿难。此三胜流。一切苦恼。所不能逼。虽非正修真三摩地。清净心中。诸漏不动。名为初禅。
以上三天。渐次增胜。能行禅定。超出欲界。故名胜流。欲界。以五欲为乐。即为一切物所逼恼。此之三天。已离一切五欲之物。故一切苦恼所不能逼。但禅天之净。乃对染之净。非绝对之净。犹有所偏。故非正修真三摩地。然虽非真净。对世间之染。亦可为清净心耳。诸漏不动。即欲漏不生也。欲念生灭。功德消散。是名为漏。欲念初歇。未能决定不生。忧悬未了。故名初禅。九地之中。名此为定生喜乐地。具觉。观。喜。乐。一心。五支功德。
二二禅天。四。初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光音天。四结名二禅。今初。
阿难。其次梵天。统摄梵人。圆满梵行。澄心不动。寂湛生光。如是一类。名少光天。
圆满梵行。承接上文。离欲净心而言。净心如水。物欲如风尘。尘沉则水澄。风静则水不动。不动故名寂。无尘故名湛。水离风尘。则本有之静净光明复生。净光初复。故名少光。
二无量光天。
光光相然。照耀无尽。映十方界。遍成琉璃。如是一类。名无量光天。
尘垢渐伏。光明渐生。前光后光。光光相然。相续不断。光势扩张。照耀无尽。映照于十方世界。净光照处。遍成清净。犹如琉璃。是故此天。名无量光。
三光音天。
吸持圆光。成就教体。发化清净应用无尽。如是一类。名光音天。
吸谓收摄也。持乃不失之义。圆光者。圆满光明。上下四方。远近高低。法法头头。无所不至也。如欲界之语言。法法皆可以生语言。言言皆能表示情理。是以言语为教体也。此天以光发音。故以光为教体。光圆故。无音不发。光能表述自己之意志。能发生教化。令他人生清净心。故曰发化清净。欲界之语言。出生无尽。运变不穷。此光如之。故曰应用无尽。欲界以声持音。此天以光持音。音由心现。睹其音。故能知人心中之情节也。此天以光发音。故名光音天。
四结名二禅。
阿难。此三胜流。一切忧悬所不能逼。虽非正修真三摩地。清净心中。粗漏已伏。名为二禅。
此上三天。以光增胜。故名胜流。忧悬者。忧心悬而未放下也。初禅诸漏不动。如尘停于水中。未能沉伏。故有忧悬之逼迫。此天诸漏已伏。如尘沉于水底。故一切忧悬所不能逼也。粗漏者。分别烦恼也。由不动。而进于隐伏。故名二禅。初禅之觉观。至此变成内净。并前喜。乐。一心。故有四支功德。
三三禅天。四。初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遍净天。四结名三禅。今初。
阿难。如是天人。圆光成音。披音露妙。发成精行。通寂灭乐。如是一类。名少净天。
圆光成音。承上文而言也。分披光音。显露妙境。即净境也。以见妙境故。发心取证。故曰发成精行。即发精进心修行也。心中了无一物。曰寂灭。乐无所乐。是为寂灭乐。将与此乐相通。未能圆满成就。故曰少净。此天以喜为垢。喜心寂灭。即名离垢。非同初禅。以离欲为净也。
二无量净天。
净空现前。引发无际。身心轻安。成寂灭乐。如是一类。名无量净天。
净妙之境现前。精进修行不已。扩张妙净。成无边际。身心离喜。如释重担。故得轻安。而成就寂灭之乐。至此乐境圆成。故名无量净天。
三遍净天。
世界身心。一切圆净。净德成就。胜托现前。归寂灭乐。如是一类。名遍净天。
世界。指此天依报而言也。身心净故。国土亦净。依正俱净。故曰一切圆净。净德成就。胜托者。谓殊胜依托之处。即净妙乐境也。乐境现前。可以依托身心。以净心而安处于净境。内外俱净。故曰遍净天。
四结名三禅。
阿难。此三胜流。具大随顺。身心安隐。得无量乐。虽非正得真三摩地。安隐心中。欢喜毕具。名为三禅。
随顺者。心与境互不相违也。心不违境。境不违心。不同人间。心与境违。境与心违。是为具大随顺。身心安隐于乐境。犹非安于一心一境。乃至心心境境。皆得随顺。故曰得无量乐。然此有乐之乐。虽非真常之乐。即此安隐净乐心中。已乐至极处。更无超此乐者。故曰欢喜毕具。此欢喜。即乐也。不得谓乐外更有欢喜。此天名离喜妙乐地故。此乐从二禅伏漏而得。较二禅更进一步。故名三禅。此天有舍。念。慧。乐。一心。五支功德。
四四禅天。二。初明凡居四天。二明圣居五天。初五。初福生天。二福爱天。三广果天。四无想天。五结名四禅。今初。
阿难。复次天人。不逼身心。苦因已尽。乐非常住。久必坏生。苦乐二心。俱时顿舍。粗重相灭。净福性生。如是一类。名福生天。
初二离苦。故不逼身心。三禅得乐。故苦因已尽。乐对苦生。苦尽故乐不能常。是以苦乐二心。俱时顿舍。顿舍者。不同苦心渐次舍也。苦与乐虽舍。舍心不舍。即此舍心。离苦乐之粗重。故名净性。即净福。苦乐相灭故。净福性生。性相一体。相显故性隐。相灭故性生。净福者。苦乐俱舍。故名净。远离苦乐。故名福。此天能生净福性故。名福生天。
二福爱天。
舍心圆融。胜解清净。福无遮中。得妙随顺。穷未来际。如是一类。名福爱天。
苦乐俱舍。是名舍心。无苦无乐。即苦乐不二。是为圆融。能知苦乐不二者。名为胜解。永离苦乐。故名清净。如是清净。广大周遍之福。无有遮障。于福无遮中。得微妙之境。而随顺自心。随顺。是福的现相。穷未来际者。表示胜境之久远。不同人间之境无常也。此福可爱。故名福爱天。
三广果天。
阿难。从是天中。有二歧路。若于先心。无量净光。福德圆明。修证而住。如是一类。名广果天。
二歧路者。支岔之路也。言从福爱天上生。有二支路。一住于福者。生广果天。二不住福者。生无想天。生广果者。不生无想。生无想者。不生广果。广果无想。二天并立。不分高下。如一麦双岐。故曰岐路。不同以上诸天。上下相承也。先心者。谓生此天者。由始初发心。于无量清净光中。能圆明福德。依此胜解。起心行证。由修证而安住广大福德之果。故名广果天。若先心修无想定者。则不生此天矣。
四无想天。
若于先心。双厌苦乐。精研舍心。相续不断。圆穷舍道。身心俱灭。心虑灰凝。经五百劫。是人既以生灭为因。不能发明不生灭性。初半劫灭。后半劫生。如是一类。名无想天。
此天之人。始初发心。弃舍福果。故不生广果天。而于先心。不但厌苦。亦复厌乐。专精研求此舍苦舍乐之舍心。如是舍心。相续不断。毕竟要圆满穷极其舍之道。乃至身心俱灭。舍心亦舍。心中之念虑。如死灰凝结而不得其果。如是灰凝之心。经五百劫而不生灭。修无想定者之心。可谓坚且切矣。但嗟此修无想定者。以生灭心为因。终感生灭之果。不能发生不生灭性。此天之无想。非真无想。乃因定力所伏。定力尽时。想亦如常。如冰夹鱼。鱼虽不动。非真不动。冰消之时。鱼仍如常。故入无想定者。初二百五十劫。渐渐灭想。后二百五十劫。渐渐生想。如是五百劫中。初半劫灭。后半劫生。一入一出。共五百劫。无妄想作用。故名无想。想。即六识心。常言入无想定。六识心不起。是也。
五结名四禅。
阿难。此四胜流。一切世间。诸苦乐境。所不能动。虽非无为真不动地。有所得心。功用纯熟。名为四禅。
初禅离苦。二禅舍苦念。三禅舍喜。四禅舍乐。然苦乐本无。由众生妄念而生。念为苦乐之生因。若舍苦乐而不舍念者。苦乐境至。必定复生。终不免苦乐所逼。今苦乐之念俱舍。虽逢诸苦乐境。亦不为诸苦乐之所动。以此禅定。从世间有为而得。故非出世无为真不动地也。然虽非真不动地。舍念之功用纯熟。已得世间不动之心。超出三禅之乐。故名四禅。此天有不苦。不乐。舍净。一心。四支功德。
二明圣居五天。二。初总标。二别示。今初。
阿难。此中复有五不还天。于下界中。九品习气。俱时灭尽。苦乐双亡。下无卜居。故于舍心众同分中。安立居处。
以下五天。皆为三果阿罗汉所居。故名圣居。三果已断欲界习气。不再生欲界。故名不还。此文下界。即指欲界而言也。小乘思惑。分三界九地。每地九品。共成八十一品。欲界一地。有九品思惑。二果断前六品。三果断九品尽。七番生死已毕。习气即思惑。下界已无卜居之处。苦乐双亡。初二三禅。亦无安处之地。余惑未尽。不能超出三界。故于四禅。众同分中。安立居处也。众同分。即众人同业所感之地也。四禅舍念清净。故名舍心众同分也。
二别示。六。初无烦天。二无热天。三善见天。四善现天。五色究竟天。六结名胜妙。今初。
阿难。苦乐两灭。斗心不交。如是一类。名无烦天。
苦乐逼心。曰斗。苦乐两灭。故曰斗心不交。名无烦天者。热甚曰烦。无苦乐之煎逼。故曰无烦。断下界思惑烦恼。上二界思惑未断。故得居此。
二无热天。
机括独行。研交无地。如是一类。名无热天。
发动所由曰机。矢末曰括。机括。即识之根也。六识已尽。六根犹在。故曰机括独行。虽有六根之心。已无研交之地。即有心无境也。无热者。余烦曰热。下界思惑之余烦已尽。故曰无热。
三善见天。
十方世界。妙见圆澄。更无尘象。一切沉垢。如是一类。名善见天。
见无所见。曰妙见。六尘皆伏。故曰圆澄。伏尘亦除。故曰更无尘象一切沉垢。所谓去泥纯水。清净无垢。澈见本然。故曰善见。
四善现天。
精见现前。陶铸无碍。如是一类。名善现天。
前三天已将六识相分灭尽。此天灭六识见分。以此见相二分。摄归于自证之见体。色心杂染之垢全尽。故得纯精之见体现前。随其所见。皆成微妙境界。如陶师之范土为瓦。铸匠之模金作像。心之所至。手之所到。得心应手。任运成就。故曰陶铸无碍。以能显现妙精见性。故名善现。
五色究竟天。
究竟群几。穷色性性。入无边际。如是一类。名色究竟天。
研究色相。至于极微。曰群几。几。即微也。群。即众也。言色相。皆众微合成也。穷色性性者。色本无色。从空幻起。空即色性之性也。入无边际者。即入空无边处天之边际也。凡所有相。皆有边际。唯空无边际故。又空处边际。即色界之顶。色界之顶。于空处天相连。于是穷色性性。名色究竟天也。以上五天。总是三果所居。若论断惑。亦有程次。小乘修集谛。断下界九品思。则生无烦天。进断初禅九品思。则生无热天。进断二禅九品思。则生善见天。进断三禅九品思。则生善现天。进断四禅九品思。则生色究竟天。文句引幽溪。谓此五天。皆由广果天上生。从广果中。杂修五品法。其法先以无漏心。次以有漏心。再起无漏心。二无漏夹一有漏。有无相杂。故名杂修。又名杂熏禅。五品者。下品。中品。上品。上胜品。上极品。从广果天中修下品者。生无烦天。乃至修上极品者。生色究竟天。余谓三果非从广果天来。是由下界上生。经明云。下无卜居。故于舍心。众同分中。安立居处故。又考无烦天。苦乐两灭。与福生天。苦乐二心。俱时顿舍相应。可知无烦之功。尚在广果之下。何得由广果天生无烦天耶。又有漏无漏。本无二心。有漏心息。即名无漏。无漏心起。即名有漏。彼言先起无漏念。次起有漏念。我不知无漏之念。如何起耶。当知凡有念起。皆成有漏。万无起无漏念者。以有起必有灭。有起有灭。无论善念恶念。总名有漏故。然则所谓夹修者。何耶。三果圣人。从有漏至无漏。有漏未尽。无漏未全。在有漏无漏之间。修行故名杂修也。
六结名妙胜。
阿难。此不还天。彼诸四禅四位天王。独有钦闻。不能知见。如今世间。旷野深山。圣道场地。皆阿罗汉所住持故。世间粗人。所不能见。
此五不还天。虽参于四禅天中。此天之人。不知其所在。乃至四种禅天之王。亦止钦闻其名而已。至于依正受用。不惟不见。亦复不知其所以。盖凡圣各别故也。犹如世间。深山僻壤。人不及处。罗汉之所修行处。此等胜道场地。虽在人间。世人不得而知。虽在四禅。四禅之人不知所在。义亦如此。此亦显明五不还天。不在广果之外也。
五结名色界。
阿难。是十八天。独行无处。未尽形累。自此已还。名为色界。
以上初禅。三天。二禅三天。三禅三天。四禅四天。及五种不还天。计共十八天。总名色界天。其所以名色界者。此天男子。独身无侣。不同下界。有夫妻配偶。情欲交合之事也。虽脱五欲之苦乐。未尽色身之形累。不同无色界。五欲身形俱空故也。此界之人。皆由化生。故独行不交也。
三示无色界天。三。初顿超四空。二渐生四空。三结拣圣凡。今初。
复次阿难。从是有顶。色边际中。其间复有二种岐路。若于舍心发明智慧。慧光圆通。便出尘界。成阿罗汉。入菩萨乘。如是一类。名为回心大阿罗汉。
从色究竟天。上出有二岐路。一系顿超四空。即出三界。二系渐历四空。或出不出。顿超者。于穷色性性。色空交际之处。发明色即空。空即色之智慧。以此智慧之光。圆融通达。色空不二。便出色空二种尘界。不受三界分段生死。成阿罗汉果。梵语阿罗汉。此云无生。即不受三界生死也。小乘一向弃有著空。正到空界时。而不入空界。知空亦有故。如是空有俱空。故入中道。向菩萨乘。是名回心大阿罗汉。
二渐生四空。四。初空处。二识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想非非想处。今初。
若在舍心。舍厌成就。觉身为碍。销碍入空。如是一类。名为空处。
舍心者。四禅之人。舍外色尘。从粗至细。乃至邻虚。名为色顶。更无所舍。故名舍厌成就。外色虽舍。内色犹存。故觉身为碍。于是再销有碍之色身。而生空处。故名空处天。
二识处。
诸碍既销。无碍无灭。其中唯留阿赖耶识。全于末那半分微细。如是一类。名为识处。
诸碍既销。外色内色俱空也。幻质既空。迁变亦停。故曰无碍无灭。色法已空。心法未尽。故曰其中唯留。其中。指此天之中也。他解其中。谓六识之中。只闻赖耶含藏六识。岂有六识藏赖耶之理乎。阿赖耶。此云含藏。末那。此云染污意。泛常之人。阿赖耶识中。含藏两种生灭心。即七识与六识。此天之人。六识粗分已灭。细分尚在。七识全在。故曰全于末那。半分微细。六识亦名分别事识。托根而生。分别外尘。境空故心亦空。唯有空境之心犹在。境易见。故名粗分。空难明。故名微细。此天依此微细之识而处。故名识处。六识全无。即出三界故。或有解此半分微细云。末那外缘六识。内缘八识。内细外粗。合为全分。外缘六粗半分已灭。内缘八细半分尚存。故曰半分微细。此义不然。唯识云。六识全灭。即出三界。可知非想非非想处。六识尚未尽。假使三界之内。已灭六识。不应更受轮转。非想。有下生之时。即六识复生。可证三界之内。只伏六识。不断六识也。六识且未断。七识缺半分。万无此理。若云。八识体。以七识为细半分。以六识为粗半分。此天六识全伏。七识全在。故曰全于末那。半分微细。如是解释。亦合文理。
三无所有处。
空色既亡。识心都灭。十分寂然。迥无攸往。如是一类。名无所有处。
空处亡色。识处亡空。色空俱亡。识无依处。亦不能立。故曰识心都灭。即六识心伏而不起。非断灭也。以心境俱空故。十方寂然。迥无攸往。攸者。所也。迥。谓孤独。无依怙也。此迥无攸往者。即六识之自证分。唯识所谓独头意识是也。以孤独无依。故名无所有处。
四非想非非想处。
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宣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是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
六识之生相虽灭。六识之本性犹存。以不起识心。故曰不动。以无理可穷。无事可研。故曰灭穷研。从凡夫起。穷研三界之理。至此心境俱空。自以为极其穷研。更无用心之处矣。岂知三界之理。本无穷尽。于无穷尽中。发宣穷尽之性。此即为穷空不尽空理。住于偏空。若穷尽空理。即归于色际矣。此天之识心伏而不断。似有似无。故曰如存不存。若尽非尽。以识伏故。有想无想皆不起。故名非想非非想。想根犹在。故有尽非尽义也。
三结拣圣凡。二。初拣钝圣。二拣凡夫。今初。
此等穷空。不尽空理。从不还天圣道穷者。如是一类。名不回心钝阿罗汉。
四空天中。皆穷空之人也。若不从空入中道妙有。以空为尽性。故曰穷空不尽空理。此显智慧之钝也。以下分明四空之来处。若从五不还天而来者。系由圣道而穷空。不能穷尽空际。故名不回心钝阿罗汉。以住于空寂故。名不回心。不能出空故。名钝根。唯由圣道而来。已断结使。故不受轮回。而名阿罗汉也。此阿罗汉。若逢佛教。亦得回心。非终不回心也。
二拣凡夫。
若从无想诸外道天。穷空不归。迷漏无闻。便入轮转。
无想天。修无想定者所居。修无想定者。灭心求法。即心外求法。故名外道。由无想天而升四空天。住于偏空。而不归于中道者。此等迷于有漏。不闻无漏妙理。无断结之功。故于报尽。便入转轮。即转生下界也。以此可证非想非非想处。六识伏而不断。断即出轮故。广果天。与无想天并立。既有从无想生四空。何无广果生四空耶。盖广果。即四禅之结果处。此天安住福果。无希进之心。故不上生也。又有前进。不得名果故。
四总结天趣。三。初分欲色民王。二明无色定果。三结责迷沦。今初。
阿难。是诸天上。各各天人。则是凡夫业果酬答。答尽入轮。彼之天王。即是菩萨。游三摩提。渐次增进。回向圣伦。所修行路。
欲界色界诸天之人。以凡夫心。为戒定之修因。感生欲界色界诸天之业果。由因感果。故曰酬答。凡夫之心有尽。感天之果亦有尽。如是因。如是果。果报答尽。故入轮回。此言欲色二界之人民也。欲色两界诸天之王。不同诸天之人民。由凡夫业感而来。乃系游三摩提之菩萨。游。谓游行。从此至彼。由浅至深也。此等菩萨。化生天王。自利利他。行菩萨道。故曰游三摩提。菩萨入定。不同小乘身心不动。以历境验心。心不为境转。是为定耳。菩萨游历欲色诸天。即以欲色诸天。由下而上之境界。为三摩提之工夫。故曰渐次增进。可知诸天。即菩萨回凡心入圣伦之道路也。学佛者。每以生天为非。亦误会也。如仁王经云。十信为粟散王。十住为铁轮王。十行为铜轮王。十回向为银轮王。初地即四王天。为金轮王。二地为忉利天王。三地为夜摩天王。四地为兜率天王。五地为化乐天王。六地为他化天王。七地为初禅王。八地为二禅王。九地为三禅王。十地为四禅王。又华严。缨络等经。皆有菩萨寄报天王之说。菩萨不落空见。故不于空界论菩萨。四空亦不言天王。凡言王者。不论天上人间。地狱鬼畜。皆菩萨发心。
二明无色定果。
阿难。是四空天。身心灭尽。定性现前。无业果色。从此逮终。名无色界。
身心灭尽。指凡夫身心而言。即六识心。分段身尽也。凡夫之身心。从诸大种变化而成。变化不动。故名定性现前。已成定果色。故无下界之业果色。业果也者。(即分段身。)由善恶业果结成之色也。定果色者。由定力变现之色也。定果色。(即意生身。)非肉眼所能见。故名四空。以业果色空。故名无色。非毕竟无色也。从此逮终。逮及也。总其四空而言也。
三结责迷沦。
此皆不了妙觉明心。积妄发生。妄有三界。中间妄随七趣沉溺。补特伽罗。各从其类。
此字。指三界之人而言。谓三界之内。一切众生。皆不了妙觉明心。(即本具真心。)由迷本心故。妄起分别。积集妄想。则发生情非情境。此三界及与有情。皆由妄想而有。故曰妄有三界。三界之中。又分七种趣类。众生不解。执以为真。生心趣取。妄中生妄。随趣沉溺。不能超出。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即三界中之有情也。言众生六道轮转。舍此趣。取彼趣。于诸趣中。舍此趣。取彼趣。取趣不休。故曰数取趣。此诸趣中。各以其类而取。趣取虽异。其妄是同。
七示修罗趣。二。初总标种类。二别分胜劣。今初。
复次阿难。是三界中。复有四种阿修罗类。
阿修罗。此云无端正。因中修善。不存正心。故感貌丑。女貌虽端。令人起邪。亦不正之因而感也。又云非天。有天福。无天德故。又云无酒。为妒天故。采花酝海为酒。鱼龙业力久酿不成。嗔恨不饮酒。因中修善。怀猜忌心。而好争胜。故生此类。常与梵释争权。修罗居三界中。其处甚广。上至梵释二天。下至鬼狱二道。皆有彼类。类分胎卵湿化四种。瑜伽论。译非天。不如诸天。为净法器。由其不知诸天道法故也。
二别分胜劣。四。初卵生鬼摄。二胎生人摄。三化生天摄。四湿生畜摄。今初。
若于鬼道。以护法力。乘通入空。此阿修罗。从卵而生。鬼趣所摄。
善中有恶。故生鬼道。此鬼类之阿修罗。以有善因故。护持佛法。或护经咒。戒坛。塔庙等。修罗因中虽修善事。而好争胜。由争胜故。堕落鬼伦。以有善因故。入修罗中。虽在鬼道。而福胜于鬼矣。修罗有五通。故能乘通入空。从卵而生。神通类鬼。居于鬼道。故归鬼道摄。婆沙云。妙高山中。空缺之处。如覆宝器。修罗所居。又。三界安立图云。自须弥山根。上去一万由旬。有坚手天。再上有持鬘天。更上有恒憍天。此三天。皆鬼神所居。乘通入空。盖即入此天也。此三天在四天之下。在人间之上。故名空也。
二胎生人摄。
若于天中。降德贬坠。其所卜居。邻于日月。此阿修罗。从胎而出。人趣所摄。
此等修罗。本生于天上。以无天德。常好争斗故。贬其无天之德。降坠于须弥山腰。有天之福故。于日月为邻。无天之德故。为人趣所摄。卵生修罗。虽生地下。而能乘通入空。卵从想生。故轻举也。胎生修罗。虽生天上。而降德贬坠。胎因情有。故下沉也。正法念处经云。有阿修罗。住须弥山侧。于欲界中。化身大小。随意所作。即此类也。
三化生天摄。
有修罗王。执持世界。力洞无畏。能与梵王。及天帝释四天争权。此阿修罗。因变化有。天趣所摄。
王者。往也。众修罗之所归往。故曰修罗王。世界本有统属。如四天王。各执一部洲。天帝统一小世界。梵王持一小千世界。此修罗王。性好争胜。嫉贤妒能。故有执持世界之思想。其神力洞达。无所畏故。能与梵王帝释四天争权。权。谓执持世界之主权也。化生者。化以离应。舍故趣新。随意变化而有身也。此修罗生于天。而处于天。与天共战。与天联姻。故归天趣收摄也。
四湿生畜摄。
阿难。别有一分下劣修罗。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游虚空。暮归水宿。此阿修罗。因湿气有。畜生趣摄。
福力不足曰下劣。生处卑下亦名下劣。海心者。海底之心也。水穴者。世典名尾闾。即泄水之处也。沉水穴口。言其处身最卑下也。日出曰旦。日入曰暮。朝则游行于虚空。此善力所感也。暮归水宿。此恶业所致也。生于水中。故从湿气生。等与虫鱼。故归畜生趣摄。四种修罗。皆因善恶杂修所致。如恶业当堕畜生。以有善力故。生畜趣修罗。如恶业当堕鬼趣。以有善力故。则生鬼趣修罗。人趣天趣。亦复如是。以上七趣果报已竟。
三结前劝修。四。初结业果不实。二明业因循环。三示灭妄三昧。四劝断惑修真。今初。
阿难。如是地狱。饿鬼。畜生。人及神仙。天洎修罗。精研七趣。皆是昏沉诸有为相。妄想受生。妄想随业。于妙圆明。无作本心。皆如空华。元无所著。但一虚妄。更无根绪。
阿难问佛。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由此一问。故世尊发明七趣因缘。精研七趣。非本来有。皆是昏沉。妄想所成。诸有为相。由诸有为妄想。而成七趣生死。由有为妄想相续不断。故随七趣业果流转。此等七趣。在妙性圆明。无作本心之中。犹如空中之华。无从著落。虽有种种虚妄之相。考其本末头绪。则无有考处。是故谓之妄有也。以上七趣推寻结果。是属众生妄习生起。非本来有。然众生性中。兼有元地。若无七趣之元性。则妄想无由生起故。若无元地。无因而生。则生无规定。不应有七趣之限止。今不然故。可信七趣皆有元地也。
二明业因循环。
阿难。此等众生。不识本心。受此轮回。经无量劫。不得真净。皆由随顺杀盗淫故。反此三种。又则出生无杀盗淫。有名鬼伦。无名天趣。有无相倾。起轮回性。
此等众生。不识本具真净之心。妄起分别。作诸恶业。故受轮回。前果未尽。后因复生。因果循环。经无量劫。常在妄染。不能还复本具真净。妄业虽多。总其大要。不外杀盗淫三。随顺杀盗淫者。则下堕于鬼伦。违背杀盗淫者。则升于天趣。一上一下。皆不离于杀盗淫。此三界中。皆以杀盗淫之有无。相倾相夺。而起轮回之生性也。杀盗淫。为生死之根本。不识本心。又为杀盗淫之根本。是故欲了生死。当识本心。
三示灭妄三昧。
若得妙发三摩提者。则妙常寂。有无二无。无二亦灭。尚无不杀不偷不淫。云何更随杀盗淫事。
三界生死根本在杀盗淫。欲断杀盗淫者。非定不克。若得不有不无妙理。发尔(等持)之定心。则妙而常寂。所谓终日事无别。惟我自偶偕也。有无两种杀盗淫皆无。无有无两种杀盗淫心。如此常寂光中。不但杀盗淫无。不杀盗淫亦无。云何更有杀盗淫事也。杀盗淫。皆由于心之妄动而有。是故定能断杀盗淫也。杀盗淫断。则生因尽而三界出矣。
四劝断惑修真。
阿难。不断三业。各各有私。因各各私。众私同分。非无定处。自妄发生。生妄无因。无可寻究。汝勖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不尽三惑。纵得神通。皆是世间有为功用。习气不灭。落于魔道。虽欲除妄。倍加虚伪。如来说为可哀怜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作此说者。名为正说。若他说者。即魔王说。
人人恶嫌生死。而无法可治。前文已出治生死之方法。此更劝而行之曰。不断杀盗淫三业者。则各各有私。私者。自心所好。不与他人共也。因各各之私业。为将来私受之因。众私同分者。众即公也。如人类以山河国土为众同分。众人有分。同得受用故。富贵贫贱等。为私同分。私人享受。众人无分故。公业私业。前因后果。丝毫不爽。故曰非无定处。此总别之报。皆由妄想而发生。妄为果报之因。若再寻其妄之生因。则了不可得。故曰生妄无因。无可寻究。汝今勖勉修行。断除生死。冀复菩提妙心者。首要断除三惑。三惑。即杀盗淫。世人于杀盗淫。无相当之知识。为彼杀盗淫之所迷乱。故曰三惑。三惑不尽。即生因不断。故不得成菩提。纵然苦行功高。得五神通。皆是世间有为之功用。报尽还来。唐捐辛苦。假使修行者。三业习气不灭。即以三业为功用。功成则落于魔道。是则善因而成恶果矣。此皆以妄除妄。故曰倍加虚伪。本来无事。庸人自扰。是故如来呼为可怜愍者。又谓此七趣之生死。是汝妄自造作。非菩提心之咎也。咎过也。佛依亲验实证而说。故名正说。若舍此别作他说者。则失其正理。故名魔王说也。此经于修证已后。而有阿难问此七趣之文者。与前密因已后。有富楼那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之文。遥遥相似。前文显示诸佛升而不降。此文显示众生降而不升。前文之疑。从三如来藏起。此文之疑。从四律仪起。言戒。虽非成佛之正修行法。其关系正修行法甚重。以戒为菩提本故。如人有病。未用药治。虽病不好。而亦不至于加坏。若食药已后。而不忌犯。则病必加重。生死是病也。修行是服药也。杀盗淫是药之犯忌也。此杀盗淫。关于修行之重要。于此可知矣。前文虽略明不戒。不成圣果。此复详明不戒。不但不成圣果。且有沉沦三涂之大害。以为后来重修法。而轻戒行者之深诫也。又如医士看病。开方已后。又嘱以忌食。以免反治正药。复增他病也。阿难既得耳根正法。复问犯戒之过。此世尊所以详细发明也。不了此义者。以为此文不与奢摩他相关。视若闲文。亦误甚矣。
正宗分第三科首楞严名证果分。第一渐次果竟。
二明顿超果。六。初结前启后。二大众待诲。三正为垂示。四结名顿超。五普劝遵行。六更断余疑。初二。初结前。二启后。今初。
即时如来。将罢法座。于师子床。揽七宝几。回紫金山。再来□倚。普告大众。及阿难言。汝等有学缘觉声闻。今日回心。趣大菩提。无上妙觉。我今已说。真修行法。
如来已将第二决定修行渐次。宣示告蒇。故罢法座。将罢之间。忽忆第一决定修行。不落阶级。其中魔事。尚未发明。故于师子床上。手揽七宝之几。回转紫金之身。再来□倚而告之也。我今已说正修行法。即第二决定所修之法也。第一决定能修之心中魔事。尚待后说。此文。古解不一。或谓是助道。或谓大法之余波。或谓是详辨五阴魔等。余谓如来罢座再来。非故作虚态。必有妙用也。妙用者。正欲写出楞严大定之真像。为修行者作榜样。此文去五阴魔。显觉圆心体。智者当观其心体。莫注意于魔。如拣砂显金。智者当观其金。不可以砂为然也。砂去而金现。犹如舍指而观月。是故此文名首楞严定。不以阴魔为然。意欲行者。因指而见月也。五十种魔。皆楞严定中之傍事。涅槃经云。首楞严。即是佛性。不坏一切法。而成菩提心。圆融无碍。生佛不二。无修无证。不增不减。是故名为一切事究竟坚固。禅宗所谓。直指人心。离诸名相。此之谓也。又入此定者。因地心与果地觉。无二无别。初发心时。不异成正觉时。所谓发心究竟二不别。即顿超一切。无高下阶级之位次。与前五十五位。言说名相渐次之教不同。此定中举心即错。动念即乖。举动心念无不是魔。故与有修有证之法不可同日语也。如来罢座再来。正欲显此圆顿。与渐次之不同也。又非罢座再来。不足以显此圆顿法也。此处又可名为教外别传。以言说教后。再传此无言说法故。传此首楞严定者。犹如画师滃云托月。笔笔滃云。笔笔托月。而月体不能著笔。著笔即不成月故。此文驱魔显定。处处说魔。处处显定。而妙定不能发一言。发一言即不成妙定故。是故首楞严定。名无言说法。禅宗不立文字。亦此义也。教中人多不肯禅宗不立文字。谓不立文字。即文字故。此为执文而迷义也。若得义忘言者。绝无不肯不立文字之理也。佛法圆融。本无门户之可分。若再进一层言之。禅即不立阶级之圆教也。教即分立阶级之渐次禅也。顿渐不同。俱超极果。故此经前文。如来说发觉初心。有二决定义。第一以四大分汝湛圆。妙觉明心。而成五浊。如此妙觉。失其本明。是为迷理。故如来说第一决定圆明妙心而破迷。所谓理则顿悟。乘悟并消。故不立阶级。是为顿教之发原也。第二决定。审择烦恼根本。由十二种妄尘。黏湛而成六根。如是真境。失其本相。是为迷事。故如来说第二决定真修行法。历境而破事。所谓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故有种种位次。是为渐教之发原也。如是二法。有一即可。以理悟事必空故。事空理必显故。有谓圆悟之后。犹要历事修证。此言谬甚。圆悟者。一悟一切悟。眼前全体成为实相。更有何事之可修乎。若所悟之外。更有妄事可修者。则非圆悟。当知妄性本空。随妄心而有。若心悟实相。妄境必消。若妄境不消。焉有悟实相之理乎。今人所谓圆悟者。乃解文理而已。妄想心中。似有实义。平常烦恼仍然纷飞。即其烦恼起处。则茫然不知。再问其生死落处。亦茫然不知。如是而称圆悟。是为自欺欺人。成大妄语。此经前。阿难心悟实相等。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亦非圆悟。乃解如来言教而已。自己本分上。未曾悟得一丝毫。故要历事修证也。若真圆悟者。无佛无生。言思路绝。有何修证之可言哉。顿渐之别。为佛教之要旨。故赘叙之。
二起后。
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不能识。洗心非正。落于邪见。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认贼为子。又复于中。得少为足。如第四禅。无闻比丘。妄言证圣。天报已毕。衰相现前。谤阿罗汉。身遭后有。堕阿鼻狱。汝应谛听。吾今为汝。子细分别。
奢摩他。此云定。毗婆舍那。此云慧。定慧齐行。即妙禅那。此圆妙禅那中。无正无邪。举心动念皆成为魔境。此中之魔。非指天魔而已。凡心外之法。总名为魔。魔名杀者。能伤慧命故也。微细魔事者。举心动念。皆成魔事。非粗显之事。可见可闻。始为魔事也。如是魔事。未经辨析。故虑其不识也。汝等修定者。原为洗心。若不正之魔境现前。不能辨别。反落于污染。欲净而反垢。太可惜矣。阴魔者。即自心之魔。识法不真。自成邪见也。天魔。即欲界顶天之魔王。乘定者之邪见而入人心腑也。或鬼神附著定者之身。或遭遇魑魅诸精怪等。如此诸魔现前。定者不识。而反认为证圣。有似认贼为子。自招盗劫。又复实未证圣。而以为证圣。不识圣境。得少为足。如无闻比丘。入四禅天定舍念清净。妄谓证阿罗汉果。日后天定报尽。五衰相现。不知自已错误。反谤阿罗汉有生死。乘此谤法之罪业。下堕阿鼻。修定者。得少为足。不识邪正。有如此之危险。是故世尊为汝仔细分别定中之魔事也。但汝亦当审实而听之。不可忽略也。
二大众待诲。
阿难起立。并其会中。同有学者。欢喜顶礼。伏听慈诲。
如此魔事。其害非浅。世尊不请而自说。大众能不欢喜异常。甘伏承教。虚心待诲乎。
三正为垂示。二。初总明魔因。二别示魔境。初六。初生佛一如。二迷理起妄。三发真消妄。四修禅惊魔。五降魔方法。六结示道场。今初。
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当知。有漏世界。十二类生。本觉妙明。觉圆心体。与十方佛。无二无别。
众生皆曰。佛道难成。常生退悔之想。岂知佛道人人本具。个个不无。本有之觉。具足妙明。觉遍一切。如是心体。与诸佛无二无别。此亦欲明归途。先谈来路也。佛道既是本具。岂能任其迷失而不修取乎。此文亦明众生本体。本无魔事。魔从外来。故须除也。
二迷理起妄。
由汝妄想。迷理为咎。痴爱发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众生心。本同诸佛。寂光常照。由一念不觉。妄想心起。即迷却真理。起心造境也。迷理为咎之句。为首楞严之发原。破五十种魔之眼目也。亦顿教之缘启也。若众生元始。由迷事而起妄。返妄则历事修证。魔不扰事故。渐修无魔也。若众生元始。由迷理而起妄。返妄则乘悟并消。魔扰人心故。顿悟有魔也。痴即无明。逐境不舍。故曰痴爱。因迷理体。而有痴爱也。痴爱生。则遍体俱迷。故有空性。所谓迷妄有虚空也。迷境变化不息。凝空成色。故有世界生。所谓依空立世界也。渐次之机。根本起于色法。所谓从毕竟无。成究竟有。圆顿之机。根本起于空理。所谓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此顿渐二教根机。元始之不同也。
三发真消妄。
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皆是迷顽妄想安立。当知虚空生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
贪恋外境。久而不返。曰迷顽。因迷顽妄想。而有十方国土。国土迁变不停。故曰非无漏。片云。比虚空。太清。比自心。显虚空之大。而实不大也。虚空既小。国土则更微矣。若人发明真心。归于本元。则迷妄销也。虚空因迷而有故。亦随迷而销殒。殒坠落也。虚空既销。则虚空中所有之国土。不振裂而何待耶。此亦顿悟者。乘悟并销。无须历事修证之明文也。
四修禅惊魔。
汝辈修禅。饰三摩地。十方菩萨。及诸无漏大阿罗汉。心精通吻。当处湛然。一切魔王。及与鬼神。诸凡夫天。见其宫殿。无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陆飞腾。无不惊慑。凡夫昏暗。不觉迁讹。彼等咸得五种神通。唯除漏尽。恋此尘劳。如何令汝摧裂其处。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魉妖精。于三昧时。佥来恼汝。
由清净本体而起迷妄。由迷妄而有虚空国土。由坏国土而惊扰魔王。是故魔王而扰汝禅定。此总叙遭魔之因由也。上观妙圆。福慧双足。依正皆严。故曰饰三摩地。十方菩萨。及无漏大阿罗汉。皆出尘界。无诸隔碍。故曰心精通吻。吻合也。言心之精体。互相通合。不同凡夫。互相隔碍也。当处湛然者。言一切空色。皆定者心中之尘垢。色空消殒。故得当处湛然。清净无染也。魔王鬼神。及诸天之人。皆有他心通。见定者心中之世界国土。忽然崩倒破裂。振动分坼。以致水中之鱼鳖。陆上之走兽。空间之飞鸟。悉皆惊恐。怕慑不安。但凡夫之人。未得五通。尘界隔碍。如处昏暗。不能觉彼定者世界之迁讹。迁讹。即消化也。魔鬼妖精。皆有五通。惟无漏尽通。彼等贪恋尘劳。眼见定者。坏裂世界。众生惊惶。心乃热恼。故于汝入三昧时。佥来恼汝。佥。众也。坏汝三昧。即保彼尘界也。人人各有一份全世界。彼彼互涉。各不妨碍。虽不相碍。而互成主伴。坏定者之主世界。即坏彼伴世界。以坏彼伴世界故。魔王惊慑。此诸魔王等。皆定者心内之魔王。非心外之魔王。故诸佛道成。天魔之宫无恙也。
五降魔方法。三初喻明邪正。二正示降法。三深明魔害。今初。
然彼诸魔。虽有大怒。彼尘劳内。汝妙觉中。如风吹光。如刀断水。了不相触。汝如沸汤。彼如坚冰。暖气渐邻。不日销殒。徒恃神力。但为其客。
诸魔未达本心。全在妄想。妄想纷乱。如尘不息。故曰彼尘劳内。定者诸念消亡。已达本心。本心寂静。如月当空。故曰汝妙觉中。真心常住。妄想不停。妄欲坏真。无奈真何。故如风吹光刀断水。了不相触也。然真虽不破妄。而妄久则自破。以正克邪。故如沸汤而销坚冰。暖气渐邻。不日消殒也。彼魔徒恃一时之神力。不能坚固久远。故曰但为其客。犹如客人。暂住便去也。
二正示降法。
成就破乱。由汝心中。五阴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当处禅那。觉悟无惑。则彼魔事。无奈汝何。阴销入明。则彼群邪。咸受幽气。明能破暗。近自销殒。如何敢留。扰乱禅定。
以上已明魔义。此正示破魔之法。所谓知彼知已。百战百胜也。上文既曰如风吹光。理应魔王终不能破坏定者。云何魔者。亦有成就破乱之事耶。当知成就破乱。非魔之能力。乃由汝五阴主人昏迷之故。魔客得便而入。如家主熟睡。贼乘其便而入也。若当处禅那之时。五阴主人。觉悟无惑。则魔无奈何。如家主惺惺。贼不敢入也。所谓觉悟者。魔来扰乱。或现美好之像。令汝生喜。或现丑恶之像。令汝惊怕。识得彼意。即名觉悟。不被魔惑。即此觉悟无惑。是为降魔方法。无须神通妙力也。如是降魔。不降而自降矣。若定者五阴未销时。如水中有尘。水动尘生。故多魔事也。若五阴已销。如去泥纯水。则成妙觉明心。故无魔事也。至此不但无魔事。而亦不见有魔。然彼魔邪。咸受幽暗之气而成。若见明心。如暗遇明。故曰近自销殒也。是故魔者。不敢留此。而为扰乱定者也。
三深明魔害。
若不明悟。被阴所迷。则汝阿难。必为魔子。成就魔人。如摩登伽。殊为眇劣。彼为咒汝。破佛律仪。八万行中。只毁一戒。心清净故。尚未沦溺。此乃隳汝宝觉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没。宛转零落。无可哀救。
上明五阴主人觉悟。则不被魔惑。设若五阴主人。一时失其觉悟。则被阴魔所迷。所谓成就破乱也。魔入定者之心。则成佛之因转为成魔之因。故汝定人。不为佛子。而为魔子。不成正觉。而成魔人也。此关系之大。非若小小。如摩登伽。殊为眇小之辈。其先梵天咒。亦劣而无力。纵彼咒力成功。亦不过毁汝律仪。八万行中。一淫戒而已。而且汝心清净。尚不为彼咒之所沉沦陷溺。彼之眇劣之咒。且不能容彼侵犯。若此阴魔。一入汝心。则隳坏汝宝觉之心全体。若不深心防护。此魔入汝心境。则佛法中无汝立足之处。纵有善知识。亦不能回汝魔心。只好听其流转三涂。空怀悲哀而已。犹如宰臣之家。犯叛逆之罪。则销没其版籍。国中无此人民。流转他国。无容身之处。纵有亲朋。哀其没籍。亦难挽此罪逆。故曰无可哀救。如此极重之害。汝侪岂可不知。而任彼侵犯也。
六结示道场。
阿难当知。汝坐道场。销落诸念。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动静不移。忆忘如一。当住此处。入三摩地。
道场者。修道此处所也。(即指当人本有涅槃妙心。不可作禅堂看。)入此妙心。则一切诸念。悉皆销落。断惑证真。故名入道场。若有念起。即出道场。诸佛永离诸念。故名常住道场。众生与诸佛不同。即念与无念而已。起信论云。不觉心起。而有其念。此念若消。即同诸佛。又经云。若有能观无念者。即为向佛智故。然此念初落时。名为伏客尘烦恼。五阴尽时。即去泥纯水。永断根本无明。凡众生心中有一念。觉体上即有一暗相。众念若尽。诸暗皆消。故一切精明。离念即觉。又可知觉体离诸名相。名相离故。无所谓动。亦无所谓静。动静不移其念。有动有静。谓之忆。无动无静谓之忘。忆忘皆不离此觉体。故曰忆忘如一。如是者。名为入首楞严定。故曰当住此处。入三摩地。此处。即指离诸念之妙觉心也。入一切三昧。无非离念。惟不若首楞严离念之究竟也。是故以首楞严为三昧王焉。以上已将魔之因缘。及安禅之处所说明。以下别示魔境。
二别示魔境。五。初色阴魔境。二受阴魔境。三想阴魔境。四行阴魔境。五识阴魔境。初三。初色阴总相。二色阴别境。三结劝转示。初三。初色阴生相。二色阴尽相。三色阴本相。今初。
如明目人。处大幽暗。精性妙净。心未发光。此则名为。色阴区宇。
众生常住五阴之中。而不知有五阴。以不知自心本来清净故。如无眼人。处于幽暗。不觉其暗也。今闻佛说。自心本来清净。始觉心外之法。皆心之垢染也。是故谓此文。为色阴生相。非实有色阴从此而生也。余阴准此。自心之理已明。如明目人。色阴未消。故如处幽暗。即精纯觉性。离念妙净之心。为客尘所伏。不能发光。如浪未平。水中之尘不息。水不能发光。即此客尘。盖覆心光。不能发现。故名色阴。犹有眼人。处大幽暗也。区宇者。心如大地。为色等五。分为五区。即将一心地。分为五分也。宇如屋之四垂。即区之阴覆也。
二色阴尽相。
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
众生之眼。见明则不见暗。见暗则不见明。处处成障。同是昏暗之相。即色阴未破也。色阴若尽。明暗俱消。障碍已尽。如目明朗。明暗等现。更无不见之处。是为色阴尽。劫浊者。由色相迁流。现成住坏空四大劫相。色相尽故。成住坏空不可得。故超劫浊。劫浊。是五浊中第一浊。今从根本破起。故为顿超法门也。
三色阴本相。
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色本无色。观其成色之来由。乃从一念迷妄而有虚空。空与见相织。有空无体。有见无觉。见欲所见。其念坚固。不可破坏。由坚固妄念。凝结而成色。是故色阴。以坚固妄想为根本也。
二色阴别境。十。初外境无碍。二内身无碍。三内外涉入。四澄心化佛。五抑成宝色。六细心洞幽。七尘并无知。八想成佛土。九逼极心飞。十魔附说法。今初。
阿难。当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织。少选之间。身能出碍。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以上已明。色阴始末缘由。此下分明破阴之程序。色阴破一分。必有一分新相现前。若执新境为是。即招魔矣。总之凡所有想。皆是虚妄。任何好景。不以为然。是为主人惺惺。魔不得便。色阴未破。如处幽暗。定者不耐处此暗境。故起心离暗。而研求非明非暗之妙明。此时四大之尘。与湛然之性。相离散而不相组织。此精明之见性。不与色身相组织故。流溢于前境。即此少选之间。流溢之见精不与色性杂合。故能出身碍也。得此者。可能入地如水。众生之见性。常在色尘之中。不能超出尘境。故常为身碍也。斯但功用。暂得如此。非圣证之常住也。不作圣心。即名善境者。谓此虽非圣证。而亦进趣圣证之善境界也。若作圣解。犹认贼为子。故即受群邪也。可知入魔邪。不在境界。而在起心恋境。善入定者。任何好丑境界现前。不得起心恋著。亦不得起心推却。凡一起心。即违正定。违正定。即落于魔邪。若心不与尘杂。是为灵光独耀。迥脱根尘。才是定者之面目也。此圆顿之教。无修无证。与渐次教。渐渐取证之不同。于此可见。
二肉身无碍。
阿难。复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内彻。是人忽然。于其身内。拾出蛲蛔。身相宛然。亦无伤毁。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斯但精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复以离诸尘垢之精明心。精进研求。妙明真性。外境已明。转研内身。精明之心如灯。能破色暗。现前内外色相。皆自心中之暗相。精明流溢于前境。前境无碍。精明流溢于形体。内身亦无碍。身无碍故。内外一如。故能于内身中拾出蛲蛔。蛲蛔腹内食虫也。身相宛然如故。亦无伤毁之痕。是为无碍之证也。此由精进之行。暂得如此。余同前文。
三内外涉入。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心之上升曰魂。心之下降曰魄。心内守曰意。心外趣曰志。心之至小曰精。心之至大曰神。此六法成为三对。魄意精为内。魂志神为外。六为能执受。身为所执受。今将所执受身除去。六法涉入。互相交研。如魂涉入魄。则魄为主。魂为宾。涉入意志精神。亦复如是。乃至神涉入魂。则魂为主。神为宾。涉入魄意志精。亦复如是。互相涉入。互为主宾。若魂魄等。不相涉入。则各居一边。迷失中道之善种。今魂魄等。互相涉入。即各离二边。成就中道之善种。不二之法现前。故闻空中说法声。盖即不二法声也。若精神与魂魄。递相离合。即涉入成就圆融不思议之善种。圆融妙法现前。故闻十方同敷密义。即六法重重涉入。圆融不可思议之法也。此亦因精进参究。故暂得如此。非圣证也。
四澄心化佛。
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于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文双照二边。此文双遮二边。二边遮故。无障无碍。乃有澄清显露。皎然透彻之相。内心之光发明。一切闲色不显。故十方遍作黄金正色。一切有情种类妄相皆消。故皆化为如来。此所谓心净故。无法不净也。毗卢遮那。此云遍一切处。所谓法身充满于法界也。踞者。盘坐也。天光台者。天然之光。化为宝华之台也。台外有千叶。一叶有一佛。故有千佛围绕。一国土。有如是主伴之佛。及与莲华。乃至百亿国土。一时同现。主伴诸佛。及与莲华。此由定者之心魂为灵悟所染。灵悟。即心光也。返光照心。故为所染。心光研明。故照诸世界。暂得如是。谓非实证也。前文精魄离合。二边互用。是在用边。故只闻说法。而不见佛。此处心魂灵悟。摄用归体。是在体上。故能进见佛身也。
五抑成宝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文离诸遮障。故心光超越。此处定者。厌其观察浮动不停。故用抑按之功禁止超越。因抑按心光故。于虚空现众宝色。各各周遍。不相妨碍。如梵网互涉互容。青黄赤白。略言众宝之光色。即四大种色也。各各纯现。无夹杂之色。即无四大和合之色也。此中抑按逾分。逾过也。成众宝之色。犹如捏目生华。皆非实事。故非圣证。著则成邪也。
六细心洞幽。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以定心。抑按其观察。而成澄清彻照之心。又复以此定心。研究澄彻。故能精光不乱。而于夜半。见暗室中种种物。如同白昼。见物无异。种种物者。无物不有也。虽有种种诸物现前。而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拣粗心也。众生六识缘六尘名粗心。六根缘大种性。名细心。密澄其见。即以微密观照。澄渟其六识见分也。众生只见尘相。不见种性。粗心未澄故也。今以定力。澄其粗见。故能洞幽。以性见不二。故见种种物。而不碍室中本有物也。此由定力。暂得如此。非圣证也。若作证圣解者。即受群邪矣。
七尘并无知。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由尘相而研入种性。此复排遣种性。圆入虚融。圆入虚融者。根尘不二曰圆。以不二故。根不成根。尘不成尘。故曰虚。尘中有根。根中有尘。故曰融。四体即地水火风四大体质也。众生之身。所以知痛痒者。即因自心中含有四大性。今已将四大性排遣。内身与外尘合并。故如草木无知觉也。虽火烧刀斫。犹如削木。亦无所知。此种境界。名为尘并。即内尘外尘并合不分。故不能发生知觉也。如众生之身。与水火为二故。水著身即发冷觉。火著身即发热觉。若水与水并。火与火并。故无所知觉也。其尘所以并者。乃由定力排遣心中四大种性。一向排遣。已致于纯一不杂。故暂得如是尘并之相。非真得性色真空。故不可作圣解也。
八想成佛土。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色相已离。故能成就清净。色性亦离。故净心功极。心净故。国土亦净。故大地山河皆成佛国。所谓佛国者。即离垢之净土也。具足七宝庄严。即七大种性。光明遍满。拣非众生五浊秽恶之土也。上观天宫。下观地狱。不为色空所碍。亦清净义也。此种境界。乃系定者。欣佛国。厌秽土。久久凝想。变化而成。非真佛土。故若作圣解。即受群邪也。
九逼极心飞。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初成净心。浅而不深。近而不远。为欲求其深远故。逼迫其心。逼极外出。乃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等。贸易之处曰市。群居之乡曰井。市道曰街。里路曰巷。时常接近曰亲。同一种姓曰族。眷谓爱也。属谓归属。属我所爱者。谓之眷属。又分异姓。谓之亲眷。同姓谓之家眷。不但见其形。且或闻其语。此远近一如。由定力迫极心出。故隔多程而能远见也。由定力之所成。故曰善境界。非自然之妙有。故不可作证圣解也。
十魔附说法。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销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研究精极者。研究色阴已至精微至极之处也。色阴将破。世界振坼。定者之心。变其常态。境随心变。故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谓顷刻。时之极短也。无端。谓无故也。此种种迁改之相。名为邪心。邪心者。众生之心由无始来。皆以色为住处。今初离色。恍惚不定。无一定之趣向。故有种种迁改。未得真正之住处。故名邪心。此邪心中。含受有魑魅之心。即迷惑他人之心也。或者天魔。乘其定者心虚。而入心腹。是故无端说法。其所说法。亦能通达妙义。宛然有心开证圣之象。其实是魔力使然。非真心开也。此时定者。自不以说法为然。则魔事不久自然销灭。若作圣解者。即受群邪矣。此处不名善境界者。此文惟添魔事。别无增进。故不名善也。
三结劝转示。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以上十种禅那所现之境。皆由无始虚妄色阴。与现前所用之心。心境交互。故现斯十事。众生由一念不觉。迷惑前境。至今顽迷不改。惟境是尚。不自忖度。自性中本无境界。是故逢此禅那中发现因缘。虽善于泛常之境。迷不自识。亦系妄想发现。而反谓登圣。是故大妄语成。即未证为证。故堕无间狱。当知首楞严定。体自如如。无心可用。起心动念。皆落邪径。此上十过。不在境界。而在妄计登圣。夫入定者。凡遇定中境界。不论好丑。皆不应认取。自性清净。无诸境界故。世尊嘱付。闻此法者。辗转传于末世。俾修定者。得此不妄取境界之妙法。保持覆护。不使魔得其便。成就无上之道。
二受阴魔境。三。初受阴总相。二受阴别境。三结劝转示。初三。初受阴生相。二受阴尽相。三受阴本体。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色阴尽。即诸幻相空也。心离幻相。即名佛心。见诸佛心之见字。作显现之现字看。言自诸佛心现前。非诸佛心为彼所见也。然佛心虽现前。而不得诸佛妙用。犹有受想等阴。无形之障碍在故。故如镜中之现像。似有所得。而不能取用。此喻色阴破后之境相。佛说三界空华。视之似有。取则实无。故如此也。又如魇人者。有人卧时。为鬼所魇。或为鼠魇。人之活动。全由气运。鼠掩人之气吸故。人心虽明白。而不能动作。此喻色阴破后之心相。心以缘境为用。无所缘故曰无用。可证前文见佛心。非见佛心。若真见佛心。则心有所缘。何得谓之无用也。即此无用之见心。是为受阴区宇。若此欲见之心消灭。即为受阴消。则见浊破矣。
二受阴尽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
魇咎歇。即缘境之心不起。缘境之心不起。即受阴消也。色受二阴。即见相二分。见相连合故。身心不分。色阴尽时。即相分灭。心欲离身。而有所未能。即见分未灭。若受阴尽。即见分亦灭。如释二重累。故心能脱离身壳。去住自由。无复留碍也。此心即意根。亦名意生身。此身本能自由。因贪外尘故。埋身于色法之中。今破外尘。贪外之心亦歇。故得出离色累。非心得也。返观其面。离色身之验也。众生之见起于身。由内身而有外尘。则有边见。今之身见已离。边见亦破。故能超越见浊。前文云。汝身现抟四大为体。见闻觉知。壅令留碍。水火风土。旋令觉知。相织妄成。是为第二重名为见浊。是故余谓受阴。即心体之见分也。
三受阴本体。
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回观其受阴之所由来。是从识性上妄起虚明。领纳前境。由兹而受阴成。是故受阴。以虚明妄想为根本。虚明者。拣真明。真明即无所明。此虚有其所明。故曰虚明。因明发见。亦见浊之根本也。
二受阴别境。十。初过抑生照。二感激生勇。三智衰成忆。四慧胜成劣。五失守生忧。六轻安成喜。七见胜成慢。八因慧成清。九空解成断。十爱极成欲。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虫。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之虚明。向为色阴所包含。不显其大。今破色阴。虚明显露。故曰得大光曜。自心发明。如同佛心。因有受阴盖覆。不能同佛作用。是故内抑。抑即克责自心。不能同佛度生也。意欲同佛度生。虽是好事。在无心定中。犹为妄想。若一味如是妄想。则必忘其正受。是为抑摧过分。因时时存同佛度生念故。于其所见。处处生无穷悲。即欲拔其苦也。乃至观见蚊虫之微细含灵。亦爱如赤子。赤子者。谓人之初生。赤身无物。此时若无人保养。定不生存。定者以一切含生。作赤子想。故生怜愍。怜愍而不能。故不觉流泪。其爱见之深。于此可见。此名于无功用中妄起功用。摧伤正念。抑责越分。乃现斯相。若悟其失。犹可无咎。久则自然消歇。不然若作证圣。则爱见丛生。悲魔乘此入心。广作悲事。正受伤失。讵不从悲魔而沦坠乎。
二感激生勇。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其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明白。心同佛心。故曰胜相现前。即超胜一切。无有过者也。因此胜相。感激其心。顿欲成佛。故于其中。生无限勇。志过诸佛。谓诸佛三祇之功用。于一念间可以超越。冒艰历险。赴火踏汤。亦所不辞。此名功用陵逼督率过越其分。故有此相。悟知感激过分。则无过咎。不以此为圣证。正觉了了不迷。久则猛心自歇。若以此勇为圣证。自负勇气。则狂魔从此勇气而入心腑。由兹见人则夸。张自功能。超过诸佛。我慢高心。无可比喻。上不见佛。下不见人。由狂而致。以狂为事。则失其自修之正定。久当从狂魔而沦坠矣。
三智衰成忆。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未破。故曰前无新证。色阴已尽。故曰归失故居。此在进退维谷之间。乃由智力衰微。故不能前进。徘徊于中途。入于隳坏之地。前后皆呈虚相。故曰迥无所见。其身处此渺茫之间。宁不生大枯渴乎。枯者。如枯木待润。渴者如渴人待饮。皆谓无智水也。于一切时。溺心于渴忆。无时获释。即将以此渴忆。为精勤用功。此者名为定功胜慧。定境现前。无智自持。即不得新证。乃现此相。若悟其失。则无过咎。若作为圣解。自以为得。则忆魔承此而入彼心腑。从此魔力。朝夕撮聚其心。悬在一处。不释其忆。置正受于不顾。故当从忆魔而沦坠也。
四慧胜成劣。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此名用心。妄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有慧无定。是为狂慧。此由定者。只顾前途。不思退步。故曰失于猛利。其故在受阴明白时。更不修定。即以所见之胜性。怀于心中。以为自心之大光耀。是卢舍那。其实五阴才破一阴。与佛相差甚远。得此少分。即以为足。此由偏用慧心。没溺于知见。不修定力。忘失于恒审。故现斯相。若悟其失。久自消灭。无有过咎。若作圣解。则有下劣魔。入其心腑。得少为足。故遭下劣魔也。从此广行魔事。终当从魔沦坠。
五失守生忧。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新证未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新证未获。失其前也。故心已亡。失其后也。历览前后二际。皆不可得。故生艰险。犹如前不遘村。后不迭店。无尽之忧。在所不免。如坐铁床者。外身不安也。如饮毒药者。内心不安也。内外不安。生不如死。死不得死。故求人害命早遂解脱。此名定者。失于方便权智。若以权智观察。色阴虽尽。而实无所尽。受阴虽存。而实无所存。以无此方便智故。现此前后落空之相。愁从此生。若悟此失。则无过咎。若作圣解。则有忧魔入其心腑。舍寿逃世之行现前。正受之定已失。当然从魔而沦坠矣。
六轻安成喜。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色阴破后。如人卸却重担。如人出于暗室。故得轻净安隐。快乐异常。当此之时。要有智慧照破轻安。更修正定。进取真境。以无智慧故。即以轻安为乐。乃生无限欢喜也。欢悦不能自止。即无慧之故也。此境名为轻安。轻安本系乐境。正定之中。不容有此。以无慧自禁。故成过耳。若悟其过。久自消灭。故曰无咎。以轻安为证圣。则好喜乐魔。入其心腑矣。见人则笑。魔使然也。衢路。四达之道也。自歌自舞。乐之过也。终日以乐为事。无所忌惮故。自谓得无碍解脱。以著喜乐。故失正受。正道既伤。是故当从沦坠。
七见胜成慢。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毯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自谓色阴销后。受阴之胜相具足佛道。无复更进。故起大我慢。慢者。恃己胜人也。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无有慢过此者。故名大我慢。若有实证。则慢起有端。实无所证。是为无端起慢。有如是我慢。则有种种慢生。乃至见劣者。计我胜。是名为慢。见等者。计我胜。于胜者计我等。是为过慢。于胜者反计我胜。是为慢过慢。未得谓得。未证为证。是为增上慢。于彼有德有智。不敬不求。自甘卑劣。是为卑劣慢。诸慢齐举。即邪慢也。如是诸慢。皆从‘自谓已足’生起。无前无后。故曰一时俱发。见超色外。故名见胜。虽见胜相。而不知胜相所以然。妄作具足之想。起大我慢。故曰无慧自救。若以慧照。则诸法平等。何胜之有乎。若悟其失。久即消灭。故曰无咎。若作圣解。则有慢魔入心。不礼塔庙。摧毁经典。佛像。皆慢魔所为也。谓檀越言下。自作教他。毁佛谤法。自误误人。其罪极重。故入无间狱。正受既失。邪业已成。故从沦坠。
八因慧成清。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于受阴。玄悟精明之理。理即缘由也。已明受阴精明之缘由。即名为悟。处处不违精理。曰得大随顺。随顺精理。则一切无碍。故生无量轻安。不知轻安虽善。犹是心上之尘垢。即以此为证圣。得大自在。不亦谬乎。此因慧心。获得轻清。非本然之轻清也。若以此为证圣。则有好轻清魔。入其心腑。即以轻清为证圣故。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同无闻比丘。未证谓证。自误误人。成阿鼻因。正受既失。邪业已成。故从沦坠。
九空解成断。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于精明玄悟中。得其受阴根本虚明妄性。即以虚明灭处为究竟。故欲归向永灭。已了诸生灭法。皆不真实。故拨无因果。即前无业因。后无报果。归于断灭也。因此一向以入空为事。故曰空心现前。此由见虚明妄性。以致永灭心生。断心增胜。故曰长断灭见。若悟其非。久自销灭。故曰无咎。若作为证圣之解。则有空魔入心。谤持戒者。是小乘。谓菩萨悟一切法空。无戒可持。亦无戒可犯。鬼心久入者。阴谋欺人。曰鬼心。即强饮屎尿。与酒肉等。意欲令知。饮酒食肉淫秽。诸恶作。与修道等。以免他人生疑谤也。自破佛戒律仪。亦令人误入其罪。如是魔行。失于正受。故当沦坠也。
十爱极成欲。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味其虚明者。谓虚明可爱而有味也。爱之极深。故曰深入心骨。虚明妄见。深入骨髓。无可医救故。忽有无限爱生。谓犹不止于爱虚明。乃至无物而不爱。以物物皆含有虚明性故也。由爱极而发狂。由狂而乱行贪欲。此名定中安然顺适之境入心。若有慧持。则不违其正受。以无慧自照故。误于安顺境上起诸爱欲。若悟其非。久自销灭。故曰无咎。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广行淫欲。一向说自行欲。即为行菩提道。与彼行欲者。即为彼持法之子。白衣。谓在家众也。平等行欲。谓僧与俗不分也。此等邪行。众所皆知。本不能愚人。以仗魔鬼之神力故。能惑末世愚昧之人。犹不止惑动少数之人。乃至能惑千万人。倾向于彼。与彼行欲。魔虽贪欲。久亦厌繁。故舍人身。其人既失邪魔之威德。则自己凡夫之像现前。一遭王难。无法逃避。故陷身也。此为现生之报。以此欲法。为菩提道。疑误众生。当入无间地狱。正受失时。即从沦坠矣。
三结过劝转。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参禅之士。要于十字街头闹浩浩的不见一人。是名真入正受。若有所见。总名邪境。是故此十种禅那所现之境。总名魔境也。此禅之中。所以现境者。由禅者于受阴上用心。心境交互。故现斯十种魔事。又可知参禅者。不可于境上著想。著想即为用心。用心则妄相现矣。妄相现前。众生顽迷不知。认为圣境现前。其不知圣境只可以证知。不可妄见。不同凡境。心境对照。若取心外境。而欲证圣者。如缘木求鱼。焉有相应之理乎。
三想阴魔境。三。初想阴总相。二想阴别境。三结过劝转。初三。初想阴生相。二想阴尽相。三想阴本相。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五阴破尽。名为漏尽。今破受阴。故曰未漏尽。然漏虽未尽。而心已出色阴。不为形累。故如鸟出笼。已能成就飞行自在矣。从是未曾漏尽之凡夫身。能上行经历到菩萨第六十圣位。即现前地。言上历者。显此定者。虽能至六地。未能亲证。犹如菩萨能至佛地。亲近于佛。非成佛也。故此定者。但能游行至于六地。不能常住六地。故不名菩萨也。考渐次教中。识心尽于初地。由二地至五地。得三昧乐正受意生身。六地至八地。得觉法自性性意生身。九地十地得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初由乐正受而得。二由觉法性而得。三由了诸佛所证。一法具足一切法。无须行动作意。自然而亲见一切法而得。此云得意生身。即第一意生身也。想阴未破。以未得诸法自性性。故知未得第二第三意生身也。意生身者。凡夫以六识为心。识从缘起。故常为形累。不能随行自在。今破色受二阴。即破六识六尘。惟有六根自性。根性脱离形累。故得随往无碍。根性即意。故名意生身。是人虽得意生身。而不能常得。得时亦不能自主。惟能亲到他方。知他方现在之事。故喻如熟寐寱言。即梦中之言。不意而得。自无所主。然梦者。虽不自知其所言。而言不异常人。有音韵伦次。能令不寐者。皆悟知是人之言语。不同雷鸣风吼。无音韵伦次也。常人妄想他方。不能亲到他方。犹如梦者之呼声。无音韵伦次。故不名意生身。若想阴破后之意生身。则不但三昧中能发生。犹如觉者之言。随时随处。皆能发生。此熟寐之相。(即三昧)名为想阴区宇。若想阴破。则如熟寐觉矣。诸家解上历六十圣位云。三渐次。干慧。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是为六十圣位。如此解说。其过有六。
一。三渐次。是凡夫位。经文明说。从三渐次后。渐次修行。随所发行。安立圣位。即以干慧为第一圣位。此以凡位作圣位。其过一也。
二。等觉妙觉。是果名。非修行位次。此以果名作因位。其过二也。
三。经文除三渐次。及等妙二觉。说五十五位菩提路。此说六十圣位。有违经文。其过三也。
四。经云。诸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金刚干慧。据经明文。五阴破尽。只能超到金刚心。犹不能至妙觉。此处想阴未破。即能上历妙觉。前后颠倒。其过四也。
五。经云。上历六十圣位。是由本位向上经历。故曰上历。彼连本位以下之位次亦收入其中。有违上历文义。其过五也。
六。若能经历至于妙觉者。既入佛境。不应更入魔境。不应更堕外道见。经文说此定者。入魔境。堕外道见。不能会通经文。其过六也。
破受阴尽。上历第六“十圣”位。成意生身。楞伽经云。初地至五地。成三昧乐正受意生身。正与此经相同。古解未了此义。误谓想阴上历六十圣位曰。三渐次。干慧。十信。十住。十行。十向。暖。顶。忍。世第一。十地。等觉。妙觉。此六十位是非且不论。假若破受阴上历至妙觉。且问破行阴。上历至何位耶。经文明言。五阴破尽。上超至金刚心。初至想阴。即超妙觉。岂有此理。
[受阴尽上历六十圣位表]
二想阴尽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
遇境不起攀缘。名为动念尽。无事不想过去未来之境。名为浮想销除。动念与浮想。皆是觉明心上之障碍物。今已销灭故。犹如古镜磨垢。光明重生。故能于一伦生死。首尾圆照。言圆照者。谓生与死。始终不二。生之首。即死之尾。死之尾。即生之首。是故生死不二。昔为想心所覆。不知生死之首尾。误谓是二。已知生死一如故。是则名为想阴尽。烦恼浊者。前言烦恼生起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根尘相织。而成烦恼浊。今浮想已除。动念已尽。根不与尘偶。组织停顿。故超烦恼浊也。
三想阴本相。
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观其想阴之根由。心中无境。不能成想。境中无心。亦不能成想。必须心境融通。始成妄想。想谓想境之过去。或想境之未来。是故融通妄想。为想阴之本也。
二想阴别境。十。初求善巧遭怪鬼。二求经历遭魃鬼。三求契合遭魅鬼。四求辨析遭蛊鬼。五求冥感遭厉鬼。六求静谧遭大力鬼。七求宿命遭诸土神。八求神力遭诸精魅。九求深空遭诸精灵。十求永岁遭二天使。初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受阴既虚。则境界妙矣。受阴。即凡夫之见分。凡夫之见破。故不遭邪虑。邪虑。即邪知见也。如前受阴中。十种现境。皆邪虑也。邪见销故。圆定发明。即明一切法空也。于圆明空性上。起爱慕心。但此圆明空性。一味平等。离诸善巧方便。彼不知此义。乃坚锐其思。专精不杂。贪求善巧。贪求善巧者。无始以来。常在差别境中。偶然入于无差别界。于此寂静。嫌无捞摸。不堪耐守。故求善巧。异于寻常。远胜他人。殊不知贪心一起。即招魔之旗帜也。而况锐其精思者乎。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
天魔者。非必是欲界天顶之魔王。佛说天魔有魔王。魔民。魔女。魔眷属。魔之徒众等。凡妖精鬼怪。能以挠害与人者。总名天魔。即天魔之徒众也。本经云。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此诸天魔。专于惑乱道者。若道者正念专精。魔不得便。正念稍间。魔即乘间而入。是为候得其便。飞精附人者。不同受阴十种魔。全身入于人之心腑。受阴已破。脱其形累。即无心腑。以无心腑可入故。但飞其精神。附于他人身。他人得其魔之精神。故口能说法说经。其人不觉是魔所著故。谓自得无上涅槃之法。问。或有从定发慧。真能说法者。于此有何别乎。答。正法与邪法。自然不同。正法者。破除人之私欲。邪法者。增长人之私欲。不同可知。进问云。有经说生死即涅槃。淫怒痴即戒定慧。较之魔说。以欲为法。有何异乎。答。佛说淫怒痴。即戒定慧者。非对凡夫说。乃对小乘圣人说也。意欲令二乘众生于一切法。非但不可取著。亦复不可厌恶。不即不离。法法皆成无上法也。若魔说欲为法。则直接以贪欲为法。与佛说迥不同矣。佛说地狱即天堂。汝处地狱不异天堂。即可以淫怒痴为戒定慧。若地狱不是天堂。即不可以淫怒痴为戒定慧。若对凡夫说淫欲法者。其魔无疑矣。
三魔事。
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天魔因彼求巧而附人身。既附人已。故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斯须。即须臾。言其时间最短也。于此最短时间。能变现种种奇异之像。惑人倾向也。稍有智者。于此可以知其魔矣。若真正说法者。绝不现异惑众故。愚者不知。专于欣奇好异。惑为菩萨。信其教化。邪魔之言。本不足动人。藉以奇怪。摇荡人心。心为摇荡故。不能坚守律仪。潜行贪欲。即破根本律仪也。口中好言人之祸灾。或言人之吉祥。或言时事变异。魔有五通。故能如其所说。愚人因此言出既从。故能令人将家中资财。尽情施与。其实说如来出世。乃至劫火刀兵。皆藉以恐怖失心。诈欺取财。并非实事。故曰。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四受报。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前云。贪物为罪。遇物成形。名为怪鬼。幼年之鬼。通力不足。不能搅扰于人。故不成魔。老年之鬼。采精集华。精力具足。能扰害人。故名魔众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此现前之报也。堕无间狱。乃当来之报也。修定者。本为离苦。一念失觉。翻成苦因。修定者。觉照之功。最为紧要。
二求经历遭魃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
圆定发明。十方国土。顿现于三摩地中。故有爱游荡之念生。以爱游荡故。飞起其精一之思。贪于国土。一一经历。以贪经历故。正受间断。故魔得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此义同前。
三魔事。
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前文说法者。自变其形。眩惑听者。此变其听者之身。成为佛身。皆为惑乱人心。魔不为此。则不足以为魔。亦不能令听者深信。余谓魔本不魔。听者令其魔也。魔若不如此神变。听者安能尊彼为菩萨乎。好奇之士。何不鉴诸。淫逸其心者。心安于淫。无所忌惮。无恶不为。故破佛律仪。此皆恃师道甚深。故敢如此。听者既已倾心皈向。肆口乱道。某人是释迦化身。某人是弥勒应世。听者随其所说。无不钦信。见其某人。即以为佛。为菩萨。倾心依怙。渴仰遵从。终日与魔为伍。潜移密化。令人消灭佛种。成就邪见。而不自知也。
四受报。
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色为罪。遇风成形。名为魃鬼。依风即喜。经历贪色。即好游荡。业性相同。故遭遇也。余义同前不赘。
三求契合遭魅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吻。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圆定发明。起心爱著。绵绵吻合。是为澄其精思。贪求契合圆定。但此圆定。不可契合。一求契合。即失正受。失正受。即魔得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前二在外身上变现。此于外身无迁变。而于内心念念移易。移易。即迁变也。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可知魔鬼作怪矣。悟。即明了以下之事也。宿命通。谓通宿世寿命也。他心通。谓通他人心中之事也。知世间好事恶事。能预知前事也。说偈诵经。能通达事理也。此皆魔力所使。非真有所得也。显此怪异。正是魔像发现。其人愚迷不知。反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甘入魔网。随彼戏弄。乃至无恶不作。口中好言。佛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皆妖惑言众。其人不知。佛离一切相。见魔为佛。反将本具之真心。掩藏罄尽。故易于入彼邪悟也。邪法奇异。易于染人。大都皆因自心倾向太深。故易入也。正法平坦。难以动人。人心倾向不深。故难入耳。
四受报。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惑为罪。遇畜成形。名为魅鬼。贪惑而感遇畜形。皆显愚痴之义也。今此定者。为圆定所惑。爱求契合。亦愚痴义也。故感此。
四求辨析遭蛊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
世间之人。止知万物变化。不知变化之根本。今于圆定三昧中。见变化之根本。于此根本而生贪爱。穷览万物变化性之终始。岂知物之变化。循环不断。无始无终。虽精爽其心。贪求辨论分析。焉有始终之可穷乎。贪求万物之根本。原非恶事。然于正受。亦成异念。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忘失先心。身命皈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
求元者。即求根本也。魔鬼身有威神。能摧伏求元者之正念。自然服从魔鬼。听其邪说。不敢违逆。忘失先前正受之心。乃至将身命倾向皈依。维命斯听。自无主宰。随魔所为。破佛律仪。潜行淫欲。颠倒净秽。迷乱妄真。涅槃是不生不灭之处也。菩提是不生不灭之道也。法身是不生不灭之体也。以不生灭故名常住。彼以生灭之肉身为法身。以父子相生生灭相续为常住。以五浊恶世为诸佛国土。除浊土外。别无净土。除色身外。别无金色之身。以男女二根。为菩提涅槃真处。如是颠倒迷惑之言。而信受者。皆为魔力。迷失先心故耳。佛说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幻身即法身者。此对法外求法者言。如舍生死求涅槃者。则无涅槃可求。即于生死上求涅槃。则可得涅槃故。不同魔说。即以生死作涅槃也。
四受报。
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恨为罪。遇虫成形。名为蛊鬼。贪罔为罪。遇幽成形。名为魇鬼。此二鬼。皆与求元相应。贪恨。即追忆过去事也。贪罔亦追求已往之事也。虫在腹中。常处幽暗之乡。作无形之事。犹彼求元者。穷览物化性之始终也。此二鬼。随遇一种。非一行者。遇二魔也。
五求冥感遭疠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
圆定发明。圣境现前。但可见而不可即。可见故。心爱悬应。悬谓远也。圆定虽远。已与心相应矣。不可即故。周流精研。周流。谓上下四方。无一不至也。惟此圆定。无法求得。只得求诸佛冥中加被。感而得之也。岂知此念一起。正定已违。故魔得便也。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元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黏如胶漆。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
魔者变现千百岁之怪像。令听者见。听者一见此像。心生爱染。如油入面。深入骨髓。又如陷入千百丈深坑。虽佛来亦救不出。从此与魔爱著。刀斧不能劈开。甘愿为奴为仆。不觉疲劳。以衣服饮食。卧具汤药。四事供养。亦不惜护。呜呼。魔力之摄人大矣哉。又不但以生年之大。令人贪爱。亦复诈现善知识相。令人别生法爱。以此人法两种贪爱著心。故黏如胶漆。不能分离。其人不识是魔。反惑为菩萨。从心亲近。无不钦崇。不辨魔之邪事。不顾佛之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常说妖言。惑彼听者。某人前世为彼妻妾兄弟。全是惑乱人心。今来相度。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正是牵汝入魔坑。为魔子。亲近魔王。大光明天。即指常寂光土。但常寂光土。虽为如来所住。不得言别有。言别有。即落魔境矣。彼不知佛境界者。不能辨别邪正。信彼虚诳。认为真实。遗失自己本心。成就魔者之邪念。魔愿遂矣。前以威伏。此以道摄。前以即身是佛。此以身外有佛。各落一边。皆失中道。故咸为魔道也。
四受报。
此名厉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经云。贪忆为罪。遇衰成形。名为厉鬼。此中心爱悬应。即贪忆也。贪求冥感。即厌故欣新。新未成。故未舍。是即衰形也。行者之心。与此相应。故此魔应彼而来也。
六求静谧遭大力鬼。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
圆定发明。起心爱著。欲令深入定境。故克责己躬。辛苦勤求。乐住于阴隐寂寞之处。以免散乱。妨害圆定也。心中贪求静谧。谧。沉寂也。心若静谧。违背正受。魔得便矣。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钦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谤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其至时。毫发无失。
本业者。本生所造之业也。本生报尽。次当受报。即未来事也。正脉。合辙。文句。皆谓此文是宿命之文。下章宿命之文。是静谧之文。疑译人误倒。不知宿命求知。前生之事也。静谧求知。后生之事也。经文未倒。解者误解经文也。语一人言。语告也。今生未死。宿业未尽也。已作畜生。本业已熟也。于后蹋尾。起不能得。证其言之不虚也。此系魔力行怪。令人倾心。若不如此。则不足以为魔。亦不能令人钦伏也。有人起心。已知其肇。肇创始也。言他人起心。彼知缘由也。佛律仪外。重加精苦。此倒行逆施。凡佛所行者。彼则不行。佛所禁止者。彼偏行之。精苦者。精进其心。苦行其身。如拔发熏鼻。断食投灰。诸苦行也。诽谤比丘。坏其正道。尚彼邪行也。骂詈徒众。形人之短。显己之长也。讦露人事。露己之能也。不避讥嫌。魔心露矣。魔之所为。无非令人背正向邪。更说未然之祸福。丝毫无爽。此又令人生信之秘诀也。亦令人失心之秘障也。
四受报。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大力者。有大威力。能深入远到也。按十习因。当是贪傲为罪。遇气成形。名为饿鬼。贪傲。即空腹高心。有深入独处。不与众人为伍。即贪求静谧义也。盖年老成魔。名大力耳。
七求宿命遭诸土神。四。初起念。二遇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
前文求知生后之事。此文求知生前之事。其求知虽同。所知各异。解者未详。故于经文生颠倒见也。圆定发明。三摩地中。见前生事。于是心爱知见。勤苦研寻。宿命犹有宿命。宿命不已。寻求不休。由此贪求。违背正受。魔得其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隹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谤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圣贤。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
宝珠者。如水珠。火珠。夜明珠。如意珠等。珠为世人所好。魔乃以之惑人也。其实宝珠。与佛法无所关系。不值智者一笑。惟愚者乃为奇耳。化畜生者。如狮象龟麟等。衔珠宝物。先授彼人。以悦其心。为著体之媒介也。珍谓珍珠。宝物。如金银珊瑚玛瑙等。简册者。古无纸笔。削竹为简。刻字记事。简集成册。故名简册。符谓符命。天子遣将。有铜符。虎符。或以竹为之。书命于上。劈为两开。半付半存。以为后来合验无讹。牍以木片为之。皆古之记事物也。今之书信。亦称简册。符牍。今之衔来者。盖皆载奇异惑人之简牍也。其奇异之物。皆世之稀有物类也。又诱惑听者。藏于地穴。人所不能见处。魔以明月之珠照之。幽穴洞明。以显明珠之宝贵。于是听者信以为真。得未曾有也。或时日餐一麻一麦。言饮食之最少也。以理论之。此人应当消瘦。然彼不但不消瘦。而反肥充。此皆魔力保持故如此也。骂詈不避讥嫌。如言宝藏。乃至圣贤潜匿之处。总是求知之应也。往往。犹常常也。
四受报。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土地城隍等。皆善知当方之事。是故求知者。感彼来应。若依十习。此当第七。贪罔为罪。遇幽成形。名为餍鬼。此中无故得珠等。无而忽有。皆贪罔之旧习也。发明深藏。及潜匿之处。即遇幽成形也。年老故。成山林等神耳。又此文中。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前六皆叙于魔事中。此又经文一变化也。
八取神力遭诸精魅。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
圆定发明。于圆定中。发现神通。及种种变化。不知神通变化犹是幻事。心起爱著。又不知神通变化。无穷无尽。意欲求其神通。变化之根元。由是贪取神通力用。有违正定。魔乃得便。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诚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住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如为传法。
此中撮火。履水。坐空等。皆魔力变化。迷惑听者。非真水火也。若真能入火不烧。入水不溺。又何畏于刀兵乎。若同罗汉。真得神变者。水火刀兵。皆能自在无碍。罗汉内身外境皆空故。如此魔鬼只能空外境。不能空内身。而复贪恋内身。故不得真自在也。梵网经云。白衣高座。比丘地立。佛法灭相。诽谤禅律。以邪夺正。讦露他人之暗事。表示自己之神通。骂詈徒众。不避讥嫌。此皆魔之真相。不知者。以为神通自在。不假装束。岂知真圣者。则不语怪力乱神也。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是为自憍而诳惑他人。傍见佛土。自是诳惑不真。佛土无边。非可傍见故。赞叹行淫。更系魔事。不毁粗行。即不禁止诸无礼之恶作也。猥。谓鄙猥。媟与亵通。狎也。慢也。猥媟。即淫事也。以行淫而谓之传法。真可谓之魔法矣。
四受报。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此为天地之间。有大威力之精魅。世间一切万物。久受日精月华。结孕生精。如山精。以山石为体。积集精华。遇缘则生。名为山精。海精。以海水受精而成。乃至草木积劫精华。而生草木之精。龙魅者。龙化人形。作祟于人也。寿终仙者。仙由凡体修成。功力小者。寿五百岁。功力大者。寿数万岁。然仙之寿数虽不定。皆有终时。但仙死。如人离家。故可再活。不同凡夫身坏命终。不可复活也。或仙死形存。他怪附之。此等精魅。皆属求通之类。年老成魔。故应彼求通者之所感。若以十习推之。此当第八。贪明为罪。遇精成形。名魍魉鬼。贪明。即求通也。海精。山精等。皆遇精成形也。此文可为今之修密求通者。作大棒喝。
九求深空遭诸精灵。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
圆定发明。于圆定中。见诸法相。变化不停。非是真实。欲离化相。故爱入灭。研究变化之性。犹若虚空。惟此空性。不变不化。是故贪求深空。岂知贪空。则心有所在焉。心有所在则失其正矣。想阴尽相现前。故有入灭求空等心。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栴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
以彼求空故。于空中存没自在。显此怪异。以投其机。身洞如琉璃。亦空相也。若但显空。则无所贪。故复垂手足。作栴檀气。大小便如厚石蜜。意谓此身终归于空。若不即时行乐。有负人生。故诽谤戒律。以遂私心。轻贱出家。而重贪欲。常说无因无果。则诸恶可作。无所忌惮。一死永灭。无圣无贤。则作善之士。徒守淡泊之苦。魔作此说者。无非要遂自己私欲。若他人心存因果。则贪行善事。不能作恶。即彼无所遂其私欲。是故打破他人心中因果。克己成仁。亦无后果。即时行乐。死后亦空。如是他人可以随彼贪欲。无所违拒。以受其欲者。亦得心空。拨无因果故也。
四受报。
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日为太阳之精。月为太阴之精。薄谓消耗。蚀谓残食。古云。日月周流。与恶星相值。掩夺精气。谓之薄蚀。今之科学发明。谓日月同行一经纬线。若会在朔时。月在日与地球之间。日月成一直线。故月掩日光。而为日食。若会于望时。地在日与月之间。亦成一直线。故地蔽日光。而生锥影之暗虚。月入其中。则为月食。如科学说日月食。秪遮敝人之所见而已。毫无薄蚀之义。观夫日月食时。日月之气象。与平常不同。似有所侵犯之相。非止遮蔽而已也。金玉芝草。麟凤龟鹤。其寿皆长。可经千万年不死。久受日月之精华。聚精集曜。出生国土。则成草木禽兽之精灵。更经年老。则成魔魅。若依十习。此是贪成为罪。遇明为形。名役使鬼。此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即贪成也。受日月精气而成。即遇明成形也。行者之贪。与彼相同。故能魔此行者。而行者亦能接受彼魔也。若道不同。则不相为谋矣。
十求永岁遭天使。四。初起念。二遭魔。三魔事。四受报。今初。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长寿。辛苦研几。贪求永岁。弃分段生。顿希变易。细相常住。
圆定发明。于圆定中。见诸法自相。辗转变易。无有尽时。不同共相。有生有灭。迅速无常。故舍无常。而贪于常。是之谓心爱长寿。自相微密。变化无穷。故用辛苦。研求几微。以贪求永岁故。弃分段身。即四大和合之共相身。亦名粗相。有形式可见。有段落可分故。顿希。亦贪求义也。变易者。即诸法自性。辗转生灭之相。犹如流水。前去后来。相续不断。无有尽时。相续故名变易。不断故名常住。对外粗相。故名细相。舍分段生死。求变易常住。虽非邪虑。实违正受。魔从此入。想阴尽故。弃分段生死。行阴现前故。有变易生死。
二遭魔。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竟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
三魔事。
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好言他方往还无滞。或经万里。瞬息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现前。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此中魔术。在往还无滞。无滞者。即不滞著于长短。能促长为短。延短为长。有此奇异惑人。故人信之。疑佛现前也。口中常说。众生皆是我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此极显其长寿。更无寿长过我也。一切有情无情。皆从我生。惟我自然而有。不从他生也。我是元佛。不从修得也。此真可谓自然外道矣。
四受报。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属。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发心者。利其虚明。食彼精气。或不因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未逾年岁。肝脑枯竭。口兼独言。听若妖魅。前人未详。多陷王难。未及遇刑。先已干死。恼乱彼人。以至殂殒。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无知。堕无间狱。
欲界顶天。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妄执世界众生。皆从彼生。彼常住世。无有灭时。故名住世自在天魔。魔佛相反。故遣眷属。恼乱行者。魔眷无量。且言其二。遮文茶。此云嫉妒女。毗舍。此云啖精气。四天王。本是护持世界之王。何为遣使扰乱善人耶。考毗舍。又名毗舍阇。又名毗舍遮。西方广目天所辖。一部鬼使也。以彼未发护世之善心故。为魔所遣。非天王所遣也。利其虚明者。谓魔王遣遮文茶等。不独扰乱行者。亦欲令彼使者。自益其虚明。虚明即邪识也。如食精贪欲等。皆助彼发生邪识也。令毗舍童子。食彼精气。而助养邪神。行者身坏。而使者利成。是为一举而两得也。凡受邪者。多因邪师。今则不然。彼修行者。亲自观见。称执金刚者。与以长命之术。此为投行者之机。满行者之愿也。然后复现美女身。盛行淫欲。恃其长命。乃敢盛欲也。岂知盛欲是真。长命匪真也。行者不解魔意。任情纵欲。以致未逾本具之年岁。而肝血枯。脑精竭矣。因贪长命。而致短寿。魔之害人。甚矣乎哉。口兼独言者。谓彼时常自言自语。旁者听之。犹若妖精鬼魅。异乎常人也。前人。指上被惑者。未详。即未知是魔。而误为圣也。厌生去人。故多陷王难。未及遇刑。而身已干死。此炽欲之过。魔采人之精华已尽也。魔之扰乱行者。极至于身殂命殒而后已。恶者。其魔也。是故佛戒阿难。汝当先觉。不被魔害。可超生死。不入轮回。若不知觉。则为魔所迷惑。必堕无间地狱矣。若依十习。此当第十。贪党为罪。遇人成形。名传送鬼。聚党诈财。犹吸取人之精髓故也。
三结过劝传。四。初结明魔过。二嘱度众生。三责众无知。四劝传末世。今初。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正法像法。道心坚固。魔不著便。末法之时。根机狭劣。道心不坚。邪魔炽盛。或有魔投佛门。著佛衣。坏佛法。此如彻骨之病。无法医救。或附托他人之体。说邪法。破正道。或自现身。另立教门。毁谤佛法。此皆自称正遍知觉。反说佛法非正遍知觉。赞叹行淫。魔师与魔弟子。以行淫而为之传道。如是邪魔。迷魅人心。乃愿随其所行。而不以邪习为怪也。九生者。九返人生也。百世者。生世百回也。言魔力虽大。不能将佛法一时坏尽。速则须待九生。迟则须待百世。而后乃能令真修行佛子。化归魔类。为魔民。而行魔事。将本具正遍知觉。全体迷失。如是舍正归邪。将来不堕无间。而归何耶。我等为佛子者。际此末法之时。魔群夹杂其间。不可不加意提防。以免误堕也。
二嘱度众生。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佛念末法众生。障深慧浅。魔强法弱。不能自卫。故此切嘱阿难尊者。不须先取小乘涅槃。以图自了。而不顾人。阿难已证二果。将证三果。未得无学。纵然后来得证四果。入无学时。亦不可取证小果。当留余愿。住持世间。入末法中。救度正信众生。令不著于魔之邪知。成就佛之正见。阿难由出家已来。承佛种种开导引诱。现已得出生死见坑。受佛之德泽靡浅。欲报深恩。当遵佛语。辗转教化。其恩乃报。言凡报人之恩德者。或以力报。或以财物报。总不过令施恩者遂其意而已。佛无私欲。无意可遂。惟有度生。是佛之本愿。非度众生。不能遂佛之意。是故转化众生。名报佛恩也。
三责众无知。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众生由妄见而招生死。虽学正定。妄习不能顿除。故于三摩地中。时起恋境之心。心境交互。故于禅那中现十种魔事。要知楞严真境。远离诸念。凡有起念。皆违正定。违正即邪。何须魔来耶。众生习惯。以取境为乐。如是顽迷。不然而然。虽圆定发明。犹不能自己忖度。外境不可贪著。动念即乖正定。起念随缘。皆成魔事。是故逢此禅那因缘显现妄境。迷不自识。而反谓之登圣。未证谓证。是大妄语。报堕无间地狱。呜呼。魔虽有扰乱之心。行者若不起念招引。魔焉能奈何行者哉。
四劝传末世。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如来远知末法众生。非假如来之语。不能了悟离念之旨。若不离念修行。道行愈高。魔力愈强。俗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故必须保持覆护如来之语。转传末世众生。令悟离念之旨。远离邪魔之事。得正遍知。成无上道。为此如来苦口叮咛。切嘱阿难。我等末法弟子。虽未亲见如来。而我等早在世尊大慈悲父爱念之中矣。我等愚昧而不自知。辜负佛恩不鲜。亦辜负阿难不鲜矣。
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卷第九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