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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拍照惊现大脚无头鬼,揭秘灵魂与鬼真相

发布时间:2024-08-24 03:00:46作者:普门品全文网
女孩拍照惊现大脚无头鬼,揭秘灵魂与鬼真相

近日,有网友上传了一张据称有“灵异”内容的照片,一个小女孩孤零零站在海边,她的背后出现了一双没有身体的“大脚”。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外媒21日报道,近日,有网友上传了一张据称有“灵异”内容的照片,一个小女孩孤零零站在海边,她的背后出现了一双没有身体的“大脚”。拍摄地附近是日本武士的坟墓。

一位摄影师的朋友上传了这张照片,他坚称“照片不是合成的”,还说“这一定是某种超自然力量造成的”。

他说,“我没说它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它像极了没有实体的靴子和腿……我知道在附近有几个非常古老的日本武士坟墓。”

还有人猜测称,这有可能是二战时期的军靴。“我的祖父曾在太平洋战场打过仗,照片里那双靴子应该是二战时美国海军的军靴。”

但也有一些人不信鬼神之说,他们称这可能是光幻觉造成的,也可能是摄影师拍摄的真实的人脚。“看上去应该是一个人穿着靴子和深色裤子、浅蓝色的衬衫,但是由于透视的缘故,这个人被挡在了女孩后面。”

以上这则新闻,不由得让小编想起了去年清明节期间的一篇报道,说是有报道称,汉口23岁女孩小吴用手机上的一款搜索鬼魂的软件,在清明节扫墓时在墓地“搜索”到三个“鬼魂”,小吴因此受到惊吓,出现一些精神方面的问题而不得不到医院求诊,一时间网上引发各种热议。

汉口女孩小吴使用的“搜鬼”手机软件

在此我们不讨论这两篇报道中所谓的鬼是真是假,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说说佛教到底是怎么看待鬼神问题的,佛教认为鬼是不是存在,鬼的世界到到底是什么样的?鬼与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人会在什么状态下可以看到鬼?是人怕鬼还是鬼怕人?

揭秘灵魂与鬼的真相

鬼的来源

佛教认为,鬼是六道轮回中的众生之一,鬼既可以是人死后投生而来,也可以是其他道的众生业报尽后投生而来。所以人死之后不一定就成为鬼,因为也可能会成为其他五道中的众生,鬼只是其中一道,而且鬼也有不同种类,佛教一般将鬼道称为饿鬼道,是因为鬼道是三恶道之一,人在生前由于所做不善业力而感召投生于鬼道,成为遭受种种饥寒苦痛折磨的“饿鬼”。

鬼在哪里?

鬼道众生一般散居于人间的树林、旷野、坟地等处为多,由于业力感召,鬼道的饿鬼们大多肚大如盆,但咽喉却细如针管,不仅吃不到食物,就算能吃到,等食物到口中时也会咽不下去,或者瞬间变为火炭烧穿肚肠,所以鬼道众生大多遭受极为痛苦的折磨,境遇十分可怜悲惨。

然而一般的鬼,却基本上与我们同在一个时空,每天与我们擦身而过的多不胜数,数量远多于人。

为鬼超度

当然鬼道众生遭受的苦痛,比起地狱道要轻得多了,比起畜生道众生要重很多。

人死之后在四十九天之内,称为中阴身,如果在世亲人能为亡人作超度诵经等功德回向,那么中阴身就能蒙受此超度善业的功德而获得利益,比如原本投生三恶道的则有可能投生善道,当然亡人所获利益大小是不同的,首先跟自身在世时的善恶有关,比如在世时大奸大恶,则死后没有什么中阴身阶段,而是立刻堕入地狱。如果大善,死后立即转生天道享福。

其次也与为亡人做超度诵经等佛事的人有关,若都是孝顺子孙人品端正虔诚超度,或是有修行又持戒的法师,则功德利益巨大。若是相反,则利益甚微。

人鬼关系

四十九天之后,亡魂往往都已投胎转世,或生为鬼,或生其他道,总之不离六道轮回,那么此时为亡人做超度依然有用,不仅有用也很重要,鬼可以因超度而提前解脱鬼道转生其他善道。至于焚烧的纸钱,鬼道众生也是可以收到的并因此而感得利益,或消减痛苦,或作为滋身所用,所以世间人有的反对为亡魂烧纸钱仅仅因为佛教经典中未曾明确记载,是不可取的。佛陀曾说,已说(的佛法)如掌上土,未说如大地土。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佛教未曾有明确说法而就反对,尽管佛教更提倡诵经回向等方式,但是佛教从未反对过世人为亡魂烧纸钱,这一点必须明确。

由此我们知道一点,我们人是可以为鬼提供帮助的,也就是人与鬼之间至少绝不是一种天生的敌对关系,而是有着深层次的联系,因为旷劫以来,众生在六道中轮转不休,任何人都做过鬼也做过人,任何人与别人都曾互为家亲眷属。

如何见鬼?

一般情况下,人是看不见也听不到鬼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时候,鬼是可以被人看见的,除了夜晚旷野中所见鬼火之外(那确实是鬼,因咽喉燥热喷火故,并非什么动物骨头所含磷质发光),还有就是在人生重病或者濒死状态时,人的阳气此时衰竭与阴间接近故,所以会亲眼看到鬼,或者在特定的时间环境下,也可以看到。

但是鬼对于人的一切行为言论全都能见能闻,所以人做坏事,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更加是骗不了鬼神的。

在民国高僧倓虚法师所著的《影尘回忆录》中,倓虚法师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到自己在出家前重病时因阳寿已尽被鬼差押解到地府遭遇审判,后因倓虚法师曾在世间诵持佛经的缘故而加寿重返阳间活过来的事件,我们从中可以对阴间的世界管窥一斑。(文后有节录)

鬼可怕吗?

那么鬼与人相比谁的能量大呢?鬼除了遭受较大较多的痛苦,在智力上不如人类但高于畜生道众生之外,还由于业力感召,所遭苦痛是没有一刻停歇的,所以在事相上讲,鬼的能量很多时候是不如人的,与人基本没有什么瓜葛纠缠,也就很少有所谓鬼害人什么的,所以人是没有必要怕鬼的,人对鬼的恐惧除了来自于传说之外,实际上更多来自于对未知未见事物的恐惧,也是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同时,心地光明为人正派者,亦根本无需怕鬼,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既然鬼能听能见人的所为,做坏事的人可就要注意了。

鬼怕人吗?

世间人怕鬼,其实鬼也很怕人,阴阳两隔的原因,所生存的虽然是两个境界,但实际上是两种不同心识的化现,德行高的人,或者佛教修行者,在鬼看来是头顶发出光芒,光明炽盛,因此鬼不能近,近则受伤,一般人也由于人本身的阳气之故,鬼也是比较怕的,盖因阴阳不同,就像阳光,我们觉得温暖,但在鬼看来,已然是灼热欲烧的温度,所以鬼一般在天亮后就会躲在阴暗无光的地方,至午后到傍晚,鬼才渐渐出来活动。详细情形,本文后有相关文字节录。

撞鬼咋办?

人撞到鬼会感觉浑身发毛,或起鸡皮疙瘩,其实鬼若不小心撞到人,鬼更加难受,因此夜晚行路,宜在路中,因鬼大多在路两旁,以免撞到,人固然不舒服,鬼更受伤。

以上仅仅是小编依据佛教对于鬼道众生的记载,结合历史上曾经真实的案例记录,所做的大略介绍,鬼的世界,我们人终究不能完全了知的,经典记载,能见到鬼或者地狱,只有两种情形,一就是人自己堕于鬼道或者地狱,再就是佛菩萨可以自在往来任何一道,对于三千大千世界的一切都能洞见,何况六道轮回,那是因为神力无边之故。

以下节录一些关于鬼的记载,各位凤凰网友万不可因为佛教中未曾有过详细说法,而认为是无稽之谈,恰恰相反,佛教揭示了六道轮回的真相,我们自可根据佛教的说法,来对这些虽然不是来自佛教,但是与佛教说法相合的记录,去进一步的了解和印证鬼的种种。

【相关记载】

(编注:限于篇幅,下文中所节录内容实是很少部分,网友若有兴趣,可自行阅读原文)

倓虚大师遭鬼差押解至阴府(摘自《影尘回忆录》)

在当时,闹时令症的人,最怕闹肚子,只要肚里一响,泻几回肚,不几天就要死!这种病在当时;好像有邪气一样!

我在金同学家里回去之后,到了天黑,就觉肚子痛,内里咕噜咕噜的响。我心里想:坏了!恐怕我也要死,又怕母亲知道了耽心,没敢言语。于是把小褂脱下来,将腰围上,就睡觉了。这时我心里又害怕,肚里又痛,不一会,就像做梦似的,把我痛过去了。其实,并不是做梦;而是自己死了还不知道呢!

虽然是死了,可是迷迷糊糊像做梦一样,见来了两个鬼把我架着,飘飘荡荡的,过了好些山,又过了很多的水,觉得在水面上,就飞过去了。

后来,那两个鬼,把我架到一个庙门口,像一个衙门样子,里面有很多的房子,那两个鬼,把我往屋里一推,他说:‘进去吧!’一副很凶恶的面孔,说话很愤愤的:‘在这里等候过堂!’

这时,我才明白我已经是死到阴间来了,心里非常懊恼,非常难过!因忆起我母亲的话,说我不好养活,这时候才证明是不错。

我在那里等候了一个时间,胡思乱想的想了半天,四周阴沉沉的没有一点儿声息。回头一看,屋子里有一个管账的先生,在那裹拿着笔不知写些什么东西,余外更无他人。我想:死了不要紧,在我母亲跟前,就我这么一个人,如果我真的从此死了的话,我母亲哭也哭坏了,这怎么办呢?于是我慢慢的走到写帐的跟前,想法子与他套交情,说近话:

‘先生!’我很和霭很客气的问:‘我犯什么罪,叫我来过堂!’

‘不知道哇!’他答。

‘在什么地方过堂’?我又问:

‘从这里往后去,就是过堂的地方!’

‘是谁管着过堂?’我一句跟一句的往下问:

‘ !’他很惊讶的说:‘你以为你还在阳间吗?你现在已竟死了的鬼,过堂的时候要由阎王来问案,这点事情还不知道吗?’他一边说,一边连头也不回的继续往下写。

后来我沉思了半天,又问:‘我能转生吗?’

那位先生,对于我问他的话,啰哩啰索的他已经听腻了,当我问他‘能不能转生’时,他心里很不耐烦的就顺口答应了一句:‘我不知道!过完堂你自然明白了。’说这话时,他依然低着头往下写。

圆通和尚当阴差(《果报见闻录》)

圆通和尚,常熟梅里人,未出家时,中年吃斋,忽接到阴间的公文,叫他捉人。初到阴府,看见头门外有一井亭,接差事的人,身穿皮袄,手拏大棍,向井里一照,面现虎形,身体腾空,渡梅穿山,一霎时能走千万里;将人捉吊棍上,虽吊一二十人,轻同鸿毛。每五天一去,心很厌烦,想许多方法,脱不了这差事;出家作和尚,仍脱不了。乙酉冬,同慧大师,到玄墓剖石老和尚座下,受三坛大戒,这差事就除脱了。

孙中山战友国学大师章太炎生前走阴差当判官

民国初年章太炎先生是当代国学大师,其婿朱镜宙居士,早年在台湾曾对我谈及他老岳父之事。他说章先生因言语不慎,得罪当时大总统袁世凯,受短期牢狱之灾。事后不久,被东岳大帝召为阴曹判官,每晚有二小鬼抬轿子接他上班,早晨鸡一叫就把他送回来。每天如此,颇觉辛劳。一日他用黄纸写一请假条在门口烧掉,当晚小鬼果然未来。他说阴间情况与阳间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阴间无日月,天气永远阴暗。鬼寿很长,曾遇到唐宋时鬼,东岳大帝管辖华北五省,权限很大。

有一天他想到阴间有炮烙之刑,非常残酷,于是他建议大帝将酷刑废除,以舒鬼苦。大帝听后,未表示意见,即命一小鬼带其至地狱现场参观。到地狱后,他什么也看不到。因此他觉悟到佛经所说业力变现之理,真实不虚。不造地狱因,即不现地狱相。有两种人可以看到地狱,一、造地狱之业者,二、菩萨到地狱度生能见到地狱相,一般人看不到。因此可知四圣六凡十法界,唯心所现,唯识所变。

《幽冥问答录》节选(作者:章太炎)

问:先生早年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是不是?

答:是的。世间的人听到这些事都很好奇,可是在我看来,都是些平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答:是光绪庚子(一九○○)年间发生的事,当时我十九岁。

问:阴间为什么请您做判官?

答:我也曾经托同事问其原因,据说:我几世前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宿世的因缘所牵引,所以这世又作了阴间的判官。

问:阴曹地府有法律吗?先生没有学习过阴间的法律怎么能判断无误呢?

答:好像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法律,只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虑。

问:您所管的是哪些案件?

答:我管的是人死后十个月以内的善恶案件,超过这个时间的就属于其他人管了。

问:曾经见过阎罗王吗?

答:没有见过。

问:人的善恶,鬼神怎么能全都清楚,并且完整纪录呢?

答:鬼神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人的种种思想行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另外鬼神能透过看人头顶上红黄白黑等光,而知道这个人行为思想的善恶。

问:犯罪的鬼也有狡辩的吗?

答:非常多,犯罪的鬼对他所犯的罪也一定极力狡辩,等到出示确凿的证据,才低头认罪。我曾经审判一个鬼,作恶多端,这个人生前表面修善,暗地里造恶,对他所犯的罪,极力否认。我看他罪案堆积如山,证据确凿,想立即判刑,没想到这个鬼忽然口诵《金刚经》,左右陪审者看到他头顶上出现红光,急忙请我停止审判。我怀疑左右收受贿赂徇私,仍然准备判刑,可是那个鬼不断的诵经,左右极力请我肃立。我说:「我身为判官,怎么能向罪犯肃立?」左右说:「不是这个意思。这个鬼头顶上现出佛光,审讯他就是亵渎不敬,不如停审。」我当时见他们垂手肃立,看起来非常恭敬,因此问他们:「此案如何办理?他们说:「不如判他投生人胎几次,使他不能忆念《金刚经》的时候,再判他罪。」我说:「让他投生人胎,那岂不是便宜他了?并且投胎几次,那么受苦报就要在几百年以后,岂不就延后了他的受报?」左右说:「让他投生为刚出生就死了的胎儿,几年就有几世了,因为他造业有造业的果报,诵经有诵经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随便消除,将来分别受报,不会有丝毫差错。」我于是同意了。

问:人死以后,他的神志是迷迷糊糊彷佛在梦中,还是清醒如平时?

答:像平时一样清醒。

问:您每天什么时间到阴间去,审案要多长时间?

答:最初在每天晚上,后来白天也能到阴间去,但必须在下午,来去全部是坐轿子,走的很快。审案时间每次几小时,然而遇到复杂的案件,有时要用几天时间,但是这类案件很少。

问:到阴间时您的身体是不是像睡眠一样?

答:去阴间时,身体躺卧在床上,像熟睡一样,不吃不喝,也不觉得饥渴。有时神识正在阴间的时候,有亲朋好友忽然来了,又不便告诉他们我在阴间审案,于是闭着眼睛与他们说话,像没睡好一样,客人如果问什么事,也可以回答,但是不能向客人发问,也不记得与客人讲了哪些话。

问:由阴间回到人世间,是不是感到精神疲倦?

答:精神稍微有些疲倦,像没有睡好一样。

问:阴间也也喝水吃饭这些事吗?

答:有。但不许我喝水吃饭。

问:阴间官服什么样式?它的公文样式和办理程式是怎样的?

答:我当阴间判官时,还在清朝末年,所以阴间官服、公文样式和办理的程序方式,都和满清没有差别;但是到民国以后,恐怕又改变成遵循新的制度了。

问:阴间判官有工资吗?

答:有。但是对人毫无用处,所以我没有领取。

问:阴间刑罚有多少种类?

答: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以现在人看,一定会认为阴间刑罚非常残酷。然而从我所经历的来看,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切不可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阴间则受刑后还要再受刑,譬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全是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全是真有的,造恶的果报,是如此的可怕。

问:阴间最重视的是哪种德行?最恨的是哪种罪业?

答: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男的忠诚报国,孝顺父母,女的贞洁守节,孝顺父母,这两种人虽有其他罪业,也必能减轻刑罚。阴间最恨的是邪淫、杀生两种罪业,杀生比邪淫罪恶还要重,如果因为邪淫而杀人害命,则是两罪全犯,罪加一等。古人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实在不是假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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