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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术与佛法之道(一)

发布时间:2023-11-06 03:03:16作者:普门品全文网
书法之术与佛法之道(一)

弘一法师曾论道:“我觉得最上乘的字或最上乘的艺术,在于从学佛法中得来。要从佛法中研究出来,才能达到最上乘的地步。”“佛法”是佛家思想的集中体现,“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规律。关于书法与佛家的关系,虽历来不乏论述,然多隔靴搔痒,耽于表相上的描述。笔者不揣鄙陋,愿尝试以佛法之智慧,参照佛法修学的几大方面及次第来认识和研究书法,以期窥得书法之究竟和最高境界。

一、发心

弘一 广大清净七言联

佛法的修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它是由内而外的,先重思想的教育,才有行为上的付诸行动。发心则是修行的先务,发什么样的心,许什么样的愿,心愿的大小直接决定誓愿力和将来是否有成就以及成就的高低。

发心之后,即设定了目标,目标明确有三大好处:一是犹如建立了自己的水库,所有的努力和成果,有所汇积处,不致散失;二是可以引生修行的动力;三是可以突破自我的设限,发挥自己的潜能。否则,不发心则没有动力,不能真正用心,那么所谓的修行只是一种表相。

书法的修习亦如佛法,也应先有目标,才有过程,没有一个人是走一步算一步的。要先发愿,然后再以愿导行,先知道自己希望变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才可以启动。为什么要学习书法?学习书法的目的是什么,要实现什么样的理想和目标?对此问题的不同解答是进一步发心的基础。

弘一 悲欣交集

在书法的功用方面,康有为曾论道:“吾谓书法亦犹佛法,始于戒律,精于定慧,证于心源,妙于了悟,至其极也,亦非口手可传焉”;“书虽小技,其精者亦通于道焉”。熊秉明也谈到:“把写字当做佛性的直接表现,和担水砍柴相同,是一种机锋妙道。”

佛曰:“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众生与佛的心是一样的,都有同样的功能和作用。《六祖坛经》云:“汝等自心是佛,更莫狐疑”,既然世人本来皆有成佛的可能,如不发心上成佛道,下化众生,则对不住我们难得的人生。

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大的格局和抱负,发下菩提心愿,通过书法的精进修习,立心铸魂,守正开新,度己化人,圆成书道!

二、正见

萧娴 游鱼飞龙四言联

有了目标以后,是不是要马上付诸行动呢?不着急,在修行之前,还应先研究教理,依理依法修行。佛法修行的理观是正道、涅槃之道,要以智慧为先。在书法的学习中,也应先树立对书法的正见,先有理观,尔后言事修。下面就结合佛法来谈一下对书法的整体认识。

(一)诸行无常

诸行,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泛指一切有为法。常,是恒时固实不变义。万事万物是运动的,运动是永恒的。运动即是变化,没有变化不叫运动。有因果才谈的上运动变化,所有运动变化都是因果的运动变化,遵循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的法则。诸行无常是指一切有为法的存在,当体即是因缘和合而有的生灭法。无论是物质的色法或精神的心法,都是生灭迁流,因果相续而显现。

林散之 生天成佛

通过这种诸行无常的理观,我们在书法创作中,在线条的书写中,可以尽情体会其中的生灭相续及其变化万千,可快可慢。如此以来,我们的书法线条中,既能气脉贯通,生意盎然,又充满了无常和变化,令人咀嚼品味永无厌时。

在书写的同时,毛笔笔锋的变化和不可控性,墨色的浓淡变化,宣纸的吸附润化,天气,环境,以及自己情绪的变化,审美的变化等内在、外在因素,都在有助于阴阳变化的莫测和无穷性。

康有为 圆觉经句

(二)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我”是指真实、主宰、自在义,由于诸法(万事万物)的显现,都是是在辗转的相摄相拒中,因众缘和合,相依相成而存在或显现,都是刹那生灭、变化无常的,那么诸法(万事万物)就没有独立不变的真正的“我体”(自性主体)。事物若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实质,有独存性,事物就不可能有生生灭灭的各种运动变化。既然运动变化是肯定的,那么万事万物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主体也是肯定的。诸法没有自性主体,即诸法无我。

康有为 淡泊足以明志 宁静足以致远

书法中有很多法则,数不胜数。因此,在书法的学习中,我们一方面要虚心学习各种法,又要不拘于法,了知法的无常和无我的空性特点。在体会诸法无我时,最重要的一个是“自我”人的无我,无自体、无定体、无定相。我们每个人从小都习惯了你、我、他的概念区别,我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活在社会环境的关系结构中,离不开众多因缘和合,无法独立存在。我本位使我们误以为有一个能从因缘的关系中切割出来的,独立主宰、独立主体的自我,独立于客观的主观实体,在生命的时空中实现着自我的价值。而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众多的角色,有众多的身份名片,哪一个是不变的真实的自我?我们心里感觉上的那个实在的“我”的存在,仅仅是自我的一种心理上的认同,一种错觉而已。

黄宾虹 原野林泉七言联

假如你固执地认为自我的存在是真实不变的,那么你就不可能进步,不可能与其他外缘一起共处,不可能随缘生发出新的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升华。一个人要想不断进步,就必须明白自我的存在是缘于他人和社会,只有在不断将自我归零中,只有在因缘和合中不断学习、吸收、融会,自我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得以体现。

(三)中道实相

中道,即指中观,中观论发扬了缘起性空的超越二元的深义,以中为宗,不是偏空也不着有,含摄二边又超越二元。实相,简单地说就是一切法真实的本体、真实的相状。

林散之 草书 局部

二元论的基石就是实有,说有就是实实在在的有,绝对的有,说空就是实实在在的空,绝对的空。二元模式只有相对的理,没有绝对的真,它无法表达真理真相,因此,二元思维中的一切观念、知见、文字语言、概念意义,都不具有真实义。中论则通过破除其实有性和有所得见,提出了缘起“八不原则”,即“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不生不灭”。

当一幅作品完成后,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无数个二元对立的概念:如黑白、虚实、大小、方圆、曲直、奇正、浓淡、枯润……

林散之 草书 局部

以黑白为例(以白底黑字与黑底白字比较)。我们习惯性的认识,有墨的地方,黑的地方叫“有”“色”;无墨的地方,白的地方叫“无”“空”。其实,我们如果把一张纸全写满了,全黑了,你说是有还是没有。说它有,全是黑,黑得如一张白纸,虽然有墨了,但没有任何意义,“有”也是没有。如果说我们在一张白纸上写出几个笔画,留出了许多空白,那么这时的白虽然是空的,但有真实的意义,虽“空”不空。在一个字中,在一个线条中,黑与白的关系更加微妙。实黑不显精神,黑中有白才是妙法。

当代草圣林散之在《林散之书法选集》自序中记录了黄宾虹曾向他说法:“古人重实处,尤重虚处,重黑处,尤重白处,所谓知白守黑,计白当黑,此理最微,君宜领会。

君之书法,实处多,虚处少,黑处见力量,白处欠功夫。”这个问题是大部分学习书法都会遇到的问题,我们倘能树立中道的思想,不离开阴说阳,不离开阳说阴;不离开空说有,不离开有说空;不离开白说黑,不离开黑说白……便是窥得了书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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