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萨戒要义
发布时间:2022-12-13 19:26:12作者:普门品全文网瑜伽菩萨戒要义
济群法师
2001年春季讲于戒幢佛学研究所
菩萨戒的传承可分为二大支:一为“梵网菩萨戒”,一为“瑜伽菩萨戒”。
在汉传佛教地区,弘扬的主要是“梵网菩萨戒”,其影响远远大于“瑜伽菩萨戒”。但在藏传佛教中,盛行的却是“瑜伽菩萨戒”,有关译本和注疏约有八九种之多,如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正戒论》等,对于我们学习菩萨戒,是非常好的参考资料。
“瑜伽菩萨戒”在中国先后有多种译本。最早为《菩萨地持经》,共十卷,由北梁昙无谶翻译,在南北朝曾经盛极一时,影响非常之大。其后,在刘宋时期又出现了求那跋摩翻译的《菩萨善戒经》,共九卷。再就是玄奘大师所翻译的《瑜伽菩萨戒本》,是将《瑜伽师地论》中关于“戒品”的部分独立成册,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瑜伽菩萨戒本》。
《瑜伽菩萨戒本》出自《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从《瑜伽师地论》的经题来看,“瑜伽师”即禅师,“地”即过程,也就是说,这是一部论述禅师修行过程的论典。本论共五分,第一分即为“本地分”,以人天乘、声闻乘、菩萨乘为脉络,对发心到修行乃至最后成就的每一部分都有详尽的叙述,囊括了佛法的整个修学次第。其后出现的一些论典著述,如大家熟悉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及《成佛之道》等等,它们所建构的修学纲领,早在《瑜伽师地论》中就有明确说明。而《菩提道次第广论》在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之后所提出的止观部分,也是来自《瑜伽师地论》。由此可见,《瑜伽师地论》对学佛修行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现在讲的菩萨戒,属于《瑜伽师地论· 菩萨地》这一部分。《瑜伽师地论》共一百卷,其中三十五卷到五十卷为“菩萨地”的内容,仅戒本就有一卷。这之前的译本,如《地持经》十卷,《善戒经》九卷,即是《瑜伽师地论· 菩萨地》的异译本。如果仅仅想对“瑜伽菩萨戒”有所了解,学习《瑜伽菩萨戒本》也就够了;如果要对整个“瑜伽菩萨戒”作深入的研究,就必须结合《瑜伽师地论》进行全面学习。
一、四重:
“瑜伽菩萨戒”的戒条为四重四十三轻,这和“梵网菩萨戒”有所不同。在“梵网菩萨戒”中,重罪有十条,那么,区别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如“杀、盗、淫、妄”四戒是佛教中最基本的戒条,但我们发现,在“瑜伽菩萨戒”的四重内却没有包括这几点。圣严法师对此的解释是:“梵网菩萨戒”属于顿立戒,不需要经由五戒、八戒的次第,也不需要具备声闻戒的基础,就可直接受菩萨戒,自然要强调“杀、盗、淫、妄”这些基本要领;而“瑜伽菩萨戒”属于渐式戒,必须以别解脱戒为基础,必须受五戒、八戒或沙弥戒、比丘戒之后,才能进一步受持菩萨戒,而“杀、盗、淫、妄”这几点在别解脱戒中已经包含了,因此“瑜伽菩萨戒”所强调的只是作为菩萨戒的重点,即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从对治凡夫的贪、嗔、痴来制戒。
1、自赞毁他戒:
如是菩萨住戒律仪。有其四种他胜处法。何等为四。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如果菩萨为贪求名闻利养而自赞毁他,处处标榜赞美自己,甚至为抬高自己而别有用心地贬低他人,属于菩萨戒的第一条重罪。
2、悭不惠施戒: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这条是关于悭贪吝啬的,其实还是属于贪的范畴。作为菩萨,看到贫苦无依的人前来求财或求法,出于悭贪的心理,不愿慷慨地施与财物及佛法,也是属于重罪。因为菩萨要利益一切众生,以众生的需要为自己的需要,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也就违背了菩萨的发心和修学菩萨道的初衷。
3、不受悔戒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这一条是属于嗔的范畴,嗔心有着极其猛利的力量,所谓“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如果菩萨长养自己的嗔恨之心,表现在行为上,对人恶言相向甚至使用暴力伤害他人;表现在情绪上,“内怀猛利忿恨意乐”。当对方道歉时还耿耿于怀,“不受不忍不舍怨结”。“不受”是不接受他人的歉意;“不忍”是不能忍辱;“不舍”是不愿舍弃自己的冤气,不愿化干戈为玉帛,这也是重罪之一。
4、说相似法戒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如是名为菩萨四种他胜处法。
这条是属于痴的范畴。“谤菩萨藏”就是毁谤佛法及大乘经论,另建“像似正法”。所谓“像似正法”,即非佛法或附佛外道。“或自信解”就是自己建立一套,“随他转”是信受并弘扬他人的邪说。若菩萨如是而行,就是犯下了根本的重戒。太虚大师曾谆谆告诫学人:“此一条为菩萨最紧要之关头,学者其勿忽诸!”
从以上列举的四点,我们不难看出菩萨戒和声闻戒的差别所在。声闻戒的判罪必须通过身业和口业,而菩萨戒则侧重于对意业守持,贪、嗔、痴诸种烦恼的现行都属于犯戒的范畴。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一旦违犯了声闻戒中的重戒,立刻就失去戒体。但违犯菩萨戒属于中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不会因偶尔的过失而舍去菩萨戒戒体;只有一而再再而三地违犯,“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才是上品缠犯,才会因此失去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