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对相逢 业果逃难
发布时间:2025-02-20 03:00:01作者:普门品全文网宋朝宦官卫绍钦,任皇城内外都巡检(似类警察局长)。这个人生性刻薄,又不听人劝,部属都不依附他。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江东有僧人,赴京申请修建天台寿昌寺,并说寺院建成,自己愿意焚身来报恩。 太宗批准他的申请,派卫绍钦前往监督施工,修建完工,卫即派人将木柴堆积在庭前,请该僧焚身。该僧说想面见皇帝致谢。卫说:“我昨天辞别时.已面奉圣谕,不用你去致谢。”该僧胆怯退缩,眼看僧俗人众,盼望援救;卫即将他逼上柴堆并点火焚烧,火势渐猛时,该僧想跳下,卫叫人用铁叉把他按住烧死。(出《宋史·宦者传》) 编者按:佛经说:“纵使经过百千劫的时间,所造作的业是不会自行消失的。只要遇着条件成熟时,还得自己受果报。